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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正副总统 院长部长贪渎 拟设特侦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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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田世昊/台北报导〕立法院昨天协商法院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达成初步共识,最高法院检察署将设立“特别侦查组”,职司正副总统、五院院长、部会首长或上将阶军职人员的贪渎案件,也负责侦办正副总统、立委选举的全国性舞弊案,以及特殊重大贪渎、经济案件。

不过,由于朝野党鞭尚未签字,法案能否赶在休会前三读,仍存变数。

取代查黑中心

未来特侦组若法制化成为常设单位,将取代目前被批为“黑机关”的查缉黑金中心,同时纳入国外独立检察官精神,专责涉及政府高层与社会重大案件。

对于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任命方式,朝野仍维持上次协商结论,即检察总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后任命,任期四年,不得连任;而总长除年度预算案及法律案外,不须到立法院备询。

虽然出席协商的朝野立委,对检察总长任命方式与成立特侦组已无异议;但对于检察官的任免、转迁权限上,法务部意见与民间检改会的意见差距仍大,无法获致共识,决定分甲乙两案交院会公决。

由蓝军立委提出的检改会版本,主张检察官任免与迁调、转任都由法务部长提案,但检察官人事审议委员会拥有否决权,任免案可经人审会出席委员半数决议否决,转迁案则须经人审会出席委员三分之二决议否决。

由绿营立委提出的法务部意见,则主张检察官任命得由人审会提出加倍人选,供法务部长圈选,而检察官之免职、转迁案,则仍为法务部长权限。

由于双方意见坚持,朝野党鞭最后是否会在协商结论签字,仍存有相当变数。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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