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救國聯合總會華文著述獎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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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4日訊】中華民國華僑救國聯合總會2006年華文著述獎,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至2006年6月30日截止,項目包括學術論著獎、文藝創作獎、新聞寫作獎等三項,歡迎海外僑胞提出作品向僑聯總會申請。
 
僑聯總會表示,該會歷年皆舉辦獎勵海外優良華文作品,以提高海外華文著作素質,促進海外文化事業,今年自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至6月30日截止(以當地郵戳為憑)。申請者由海外僑團、僑校、僑報、使領館、駐外機構及本會名譽理事、理事、顧問推薦,本人亦可申請但須有華僑身份證明,均須於規定日期內填表,連同作品有關資料及華僑身份證明等,送僑聯文教基金會辦理。
 
申請資格及名額:一、學術論著獎:最近二年內在海外已出版或發表之華文學術論著,包括人文、社會科學之著述等。二、文藝創作獎:最近二年內在海外已出版或發表之華文文藝創作,包括小說、散文、詩歌等。三、新聞寫作獎:最近一年內在海外華文報發表之新聞評論及報導,包括社論、專欄、短評、專論。
 
學術論著獎及文藝創作獎兩項著述,一人以一作品為限,其餘作品可作為參考之用,如屬華僑之著述,在國內印刷出版,亦可申請,有關華僑問題之著作,其作者不限於華僑,出版地點亦不限於海外。新聞寫作獎項作品,以選送五篇為限,餘均為參考作品,未署名者,必須經報社及出版單位之證明確係申請人作品。
 
華文著述獎由僑聯文教基金會分別聘請專家評審後,由該基金會核定,於2006年10月間公佈,並定期贈獎,得獎者發給獎狀、獎章外,第一名贈獎金新台幣伍萬元,第二名贈獎金肆萬元,第三名贈獎金參萬元,獎額以外之優良作品,發給獎狀。
 
橙縣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電話:714-754-9999)及洛杉磯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電話:626-443-9999)備有申請表及簡章,僑胞可電詢索取,依照規定辦法申請填寫,連同作品郵寄至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121號7樓之16號僑聯總會辦理。(橙縣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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