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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處方箋 擬提高至18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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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慢性病患連續處方箋,未來最多一次能開一百八十二天份的藥!健保局表示,依據修訂中的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未來包括糖尿病、高血壓等九十七種慢性病患,經由醫師專業認定病況穩定,最高處方調劑日數將可放寬至六個月。

最快年後實施

相關辦法修訂後報請行政院核定即可公告實施,預計最快新年後即可上路。

國內約有七百六十多萬名慢性病患,其中約一成持連續處方箋領藥。在現行全民健保醫療辦法規定下,慢性病處方箋總調劑日份最多只有九十二天,也因此,不論慢性病患者是在國外還是遠在遠洋漁船上,三個月一到就得回醫院複診。

有鑒於不夠便民,再加上過去資料分析顯示,部分慢性病患其實一年四張慢性病處方箋用藥差異不大,因此衛生署修訂全民健保醫療辦法,將慢性病處方箋總調劑日數放寬為一百八十二天;也就是說,往後只要醫師認定病患的病情相當穩定,最長同一處方可以讓患者使用半年。

健保局醫管處副理李麗華表示,此項修法期間已與醫界研商,未來主要由醫師依據專業決定患者可多久不需回診。但基本上患者還是得每個月到藥局或醫院領藥,並不會因為這項修法而有機會囤積更多藥物。

李麗華解釋,健保局限制每次拿藥份量,主要考量藥物保存不當可能導致變質等,因此限定一次只能拿三十天。但此規定仍有例外,她表示,包括遠洋漁業船員或是即將出國的民眾,可持出海作業證明或是機票,第一次先拿兩個月的藥。

醫改會提說帖

〔記者胡清暉/台北報導〕「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即將送入立法院審議,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昨天提出說帖,質疑個別院所的「醫療服務量」、「醫事人力」、「財務報表」是健保的三大黑洞,呼籲立委們應該修法打開這三個「健保黑盒子」。

醫改會指出,俗稱「二代健保」的「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其實是只有「半套」的修正草案,未來健保局若採取「避重就輕」的資訊公布作法,被保險人依法根本難有伸張權益的管道,形成被保險人「有責無權」困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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