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釋放 記者陽小青擬上訴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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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李詩穎採訪報導)被判刑一年的前《中國產經新聞報》記者陽小青,10月17日,法院二審判決以「免於刑事處罰」獲得釋放。陽因報導湖南省隆回縣官員貪污腐敗的問題,被當局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判刑。目前在家休養的陽小青表示,自己沒有罪,但判決認定他違法犯罪,將通過法律途徑,讓司法還他一個清白。

將上訴 還我無罪

山東著名維權律師李建強表示,「免於刑事處罰」是有罪認定,這個判決本身是個有罪的判決,陽小青是不存在犯罪的,他已經表示要上訴,這個案件就是證據不足,並不是犯罪行為輕微的問題,法院判陽小青有罪,是很荒唐的。

對於二審宣判的結果,陽小青表示,「免於刑事處罰」對我是不公正的,有罪判決是違背法律的,我將按法律程式,依法向湖南省高級法院提起申訴,一定要討一個無罪的結果。

「問題」文章惹怒官員

《中國產經新聞報》駐湖南記者陽小青先後發表兩篇報導「隆回一億國資流失的背後 億元到千萬的離奇換算」和「左手倒右手「玩轉」國資」,以揭露隆回縣官員的不法行為及賤賣國有資産,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等貪污腐敗問題。

陽小青的報導引發了當地官員的不滿,動用各種手段阻止陽小青發表文章,甚至威脅和試圖傷害他的生命,最後動用公權力,以陽小青涉嫌敲詐勒索縣委書記楊建新為由,他被判刑一年。陽小青當庭提出上訴。

案情戲劇化逆轉

二審宣判陽小青被「免於刑事處罰」獲得釋放。對於縣委書記的證人譚小林為甚麼在法庭說出「敲詐勒索」案的真相,讓案情峰迴路轉?

為將陽小青定罪,隆回縣公安局安排譚小林替縣委書記楊建新作證人。陽小青指出,隆回縣公安局對譚小林表示,如果指控陽的話,就不會被關押。但譚沒想到自己在一審中也被判刑一年,譚覺得被隆回縣政府和公安騙了及良心上受到煎熬,在二審中,當庭說出了做偽證的真相。

公安逼供 法官約談

陽小青表示,在公安的偵查階段,他們搞車輪戰術,連續幾天疲勞審訊,他說:「不准我休息、喝水、吃飯,我的身體嚴重不適,發現乙肝等多種疾病,提出要去醫院檢查,都被拒絕。如果在他們的記錄上簽字,就帶我去檢查。」

陽小青談到,公安還採取誘供的方法,他說:「說我這個案件影響太大,讓他們的壓力也很大。只要我按照公安講的去做,這個案子也不會判得太重或是移送檢查院,他們採取多種刑供逼供的方式,逼我就範。」

陽小青表示,法院在二審宣判之前,法院庭長找他談話,他說:「要我低調,不要讓媒體炒作,如果你無罪,就牽涉到縣委書記的誣告陷害罪、偽證罪等問題,只能給你『免於刑事處罰』,你要聽我們的話。這個案件影響很大,我們法院也作不了主。」

陽小青說:「1月23日,我被刑事拘留後,楊建新則調到邵陽市政協任辦公室主任,他至今沒有受到任何處置。這種作法助長了腐敗分子的囂張氣焰。我將向省高院提起申訴,省高院如判我無罪,我將依法追究楊建新等人的誣告陷害罪及申請國家賠償。」

李建強則認為,這個判決是違背法律規定的,證據不足應該做的是無罪判決,而不是有罪判決。

記者問這有政治因素嗎?李建強說:「對,很明顯,假設他敲詐勒索是50萬人民幣,如果它證據充份的話,要判10年以上的。它就要這樣判,主要考慮到法院的面子,如判無罪,那面子往哪裡去?所以就判有罪,這也算是中國特色的一種產物吧!」

感謝民眾和家人的聲援

陽小青被關押後,隆回縣民眾對此案紛紛表示關心,並到法庭外聲援。

陽小青的妻子龔傑說:「9月6日,他就取保後審回家了。目前,他的身體狀況及精神還不錯。我緊繃的心情才放鬆了一點。」

對此,陽小青說:「非常感謝有正義感的老百姓支持,感謝他們對我和家人理解和安慰。以後,我會拿起手中的筆,繼續揭露社會上的腐敗份子及不法行為,寫出更多關心百姓冤情的文章。」

陽小青最後向這一路堅強陪伴他走出陰霾日子的愛妻,感性地說:「老婆,謝謝妳支持和理解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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