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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國民黨黨產 應回歸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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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二十九日電)台立法院朝野日前就黨產條例草案攻防,引起各界關注。有學者今天在一場座談會中說,政黨與各界應從轉型正義角度討論國民黨黨產去處;也有學者認為,國民黨黨產大部分取自國庫,因此,無論是何種型式的黨產都應回歸國庫,還財於民。

台灣智庫上午舉辦「黨產何處去?如何建立轉型正義新典範」座談會,由中央研究院社科中心助研究員徐永明擔任引言人,邀請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張清溪、律師汪平雲座談,討論如何從轉型正義角度看黨產去處。

徐永明引言指出,黨產問題應從轉型正義角度出發,不能只從清算鬥爭、選舉計算考量,才能真正符合人民利益。

張清溪表示,中國國民黨黨產是歷史問題,要解決應回歸歷史根源。國民黨獲取的黨產,或許部分可說是為國家利益的支付,但不能否認的,絕大部分都是為黨的利益而支用,因此,目前國民黨的黨產,不論任何形式,都應歸回國庫、還財於民。

汪平雲指出,根據國民黨中央財務委員會五十九年底資料,國民黨當年的歷年經費差絀約新台幣八千萬元,「後來怎麼搖身一變成世界最有錢的政黨」?而黨庫通國庫是「違憲層次」的問題,不是民法問題,政黨投資特許事業賺取暴利,更是「制度化的內線交易」,國民黨有責任向人民清楚交代。

他認為,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所謂的「依法處理」,其實是躲到「社團法人」保護傘下,把黨庫通國庫行為,當成民法上意義的「捐贈行為」,主張國家無收回的依據。也就是說,馬英九的說法產生了「公法遁入私法」現象,設法繼續霸佔不當黨產,是「吃人夠夠」。

因此,汪平雲說,制定「政黨不當得利財產處理條例」是必要的,一方面是把法的內涵從「政黨意志轉化為人民意志」,並由憲法層次來解決國民黨「遁入私法」的解決模式,這是彰顯轉型正義,建立未來政黨公平競爭的必要途徑,他建議,國民黨黨產除確定由特定私人手中違法取得者,「其餘一律應返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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