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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国民党党产 应回归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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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二十九日电)台立法院朝野日前就党产条例草案攻防,引起各界关注。有学者今天在一场座谈会中说,政党与各界应从转型正义角度讨论国民党党产去处;也有学者认为,国民党党产大部分取自国库,因此,无论是何种型式的党产都应回归国库,还财于民。

台湾智库上午举办“党产何处去?如何建立转型正义新典范”座谈会,由中央研究院社科中心助研究员徐永明担任引言人,邀请台湾大学经济系教授张清溪、律师汪平云座谈,讨论如何从转型正义角度看党产去处。

徐永明引言指出,党产问题应从转型正义角度出发,不能只从清算斗争、选举计算考量,才能真正符合人民利益。

张清溪表示,中国国民党党产是历史问题,要解决应回归历史根源。国民党获取的党产,或许部分可说是为国家利益的支付,但不能否认的,绝大部分都是为党的利益而支用,因此,目前国民党的党产,不论任何形式,都应归回国库、还财于民。

汪平云指出,根据国民党中央财务委员会五十九年底资料,国民党当年的历年经费差绌约新台币八千万元,“后来怎么摇身一变成世界最有钱的政党”?而党库通国库是“违宪层次”的问题,不是民法问题,政党投资特许事业赚取暴利,更是“制度化的内线交易”,国民党有责任向人民清楚交代。

他认为,国民党主席马英九所谓的“依法处理”,其实是躲到“社团法人”保护伞下,把党库通国库行为,当成民法上意义的“捐赠行为”,主张国家无收回的依据。也就是说,马英九的说法产生了“公法遁入私法”现象,设法继续霸占不当党产,是“吃人够够”。

因此,汪平云说,制定“政党不当得利财产处理条例”是必要的,一方面是把法的内涵从“政党意志转化为人民意志”,并由宪法层次来解决国民党“遁入私法”的解决模式,这是彰显转型正义,建立未来政党公平竞争的必要途径,他建议,国民党党产除确定由特定私人手中违法取得者,“其余一律应返还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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