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之家:台灣與美、日同列自由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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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兆平紐約二日專電)美國「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最新發表2006年世界各國自由度調查報告,台灣在「政治權利」及「公民自由」兩大項目與美國、日本等同列「自由」國家,其中包括選舉程序與信仰言論自由等方面都獲得很高的評比,中國則被列為「不自由」國家。

「自由之家」依政治權利(Political Rights)及公民自由(Civil Liberties)兩大項目將全球一百九十幾個國家進行評比,總分從一至七分,區分為「自由」(Free)國家,「部分自由」(Partly Free)國家,「不自由」(Not Free)國家,分數愈少,表示國家自由度愈高,1至2分代表自由國家,3至5分代表部分自由國家,6至7分代表不自由國家。

台灣不管在政治權利及公民自由兩大方面的評比都是一分,也就是自由國家之列。

「自由之家」為了讓外界更加明瞭兩大項目的評比內容,也首次公布細分類項目。其中,政治權利包括了選舉程序、政治多元暨參與、政府運作等三小項,採零至四十分評分;公民自由包括了言論暨信仰自由、集會暨結社權利、法治、個人自主暨權利等四小項,採零至六十分評比。

台灣在七小項評比分別獲得,選舉程序十一分,政治多元暨參與十五分,政府運作十分,言論暨信仰自由十六分,集會暨結社權利十一分,法治十五分,以及個人自主暨權利十三分。與世界各國最高分數的十二分、十六分、十二分、十六分、十二分、十六分及十六分相去不遠。

台灣與美國同列自由國家,亞洲國家中,日本、南韓、印度也都是自由國家,新加坡及泰國評等為部分自由國家,中國被列為不自由國家。

比較台灣與日本、南韓,台灣在「公民自主」方面的評等還比日、韓兩國來得更好。

中國被列為不自由國家,其中,「政治權利」只獲七分,「公民自由」評比更低,只有六分;在七大小項中,選舉程序零分,政治多元暨參與一分,政府運作一分,言論暨信仰自由四分,集會暨結社權利二分,法治二分,個人自主暨權利七分。

「自由之家」為美國羅斯福總統夫人艾蓮諾女士(Eleanor Roosevelt)及一批愛好民主和平人士發起成立的超黨派非營利組織,每年發表全球性各國及新聞自由度調查報告,堪稱目前全球相關評等最具權威的評量報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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