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陳光誠妻子袁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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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6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張敏採訪報導) 聯結收聽

山東維權人士陳光誠一案,定於11月20日在沂南縣人民法院開庭重審。今年35歲的陳光誠自幼雙目失明。他自學法律,幫助農民及殘疾人維護權利。

2005年,陳光誠揭發山東臨沂部分負責計劃生育工作的官員在執行政策時採取了強制結紮,強制墮胎等野蠻手段。2006年8月24日,沂南縣人民法院以故意破壞財產和聚眾擾亂交通罪,判處陳光誠4年3個月徒刑。

10月30日,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沂南縣法院的判決結果,發回重審。重審日期現已定為11月20日。記者張敏就此電話專訪了陳光誠的妻子袁偉靜,談了她對重審的要求和期待。

記者:「能不能請妳就20號開庭,妳的一些願望、要求和所想到的給我們講一下?」

袁偉靜:「我覺得現在他們仍然看著我,公正的希望不大。我的要求就是首先給我自由,然後要求那些被他們刑訊逼供的人給我們作證,給他們這個權利,不要像上次庭審那樣拉起警戒線,把所有的人都拒絕於門外。」

記者:「對於那幾個在外面打工的證人,如果他們不在的話,會不會影響判決結果?」

袁偉靜:「我覺得會,因為他們最終要拿這些人的證據來對光誠進行陷害。」

記者:「他們在一審中到底做了些什麼?妳能回顧一下嗎?」

袁偉靜:「他們主要是說陳光軍和陳光余證實了攔車的事是光誠讓做的,是光誠操縱的。然後說另外3個人砸車是光誠讓他們去砸的。但是因為他們也說過這些都是刑警隊的人寫好的,逼他們說的,如果不說就打他們,所以這些東西並不是那些人的原話,而是刑警隊的人說的話寫好了以後讓他們說的。」

記者:「那他們是什麼時候離開村子的?短時間內有沒有可能回來?妳怎麼想?」

袁偉靜:「可不可以回來是一個問題,但是 我可以通知他們,其中有一個人肯定會回來,他說會回來,但是能不能讓他進是一個問題。」

記者:「除此之外,妳認為在重審時還有哪些要向有關方面提出要求的?」

袁偉靜: 「一個是我覺得他們這次可能會給我們律師和光誠辯護的權利,這有可能。但是外界一些來聲援光誠的朋友,一些殘疾人朋友,還有村裡的人要去旁聽的話,我希望他們能夠真正的公開開庭。

再有就是我們的家人,像光誠的母親從3月11號到現在都沒有見到,母親非常擔心光誠的狀況。還有因為律師想讓我和一些證人作證,他們能夠讓我們去,這是我最大的希望。」

記者:「最近幾天,妳被跟蹤的情況怎麼樣?」

袁偉靜:「從律師走了以後的兩三天以後人員就撤了,只有我家院子周圍有人。還是36個人輪流值班。一班是6個人,另外再加上鄉鎮的指揮人員一班是一個,就是鄉里的鎮長,副書記什麼的,每天至少有一個。

我覺得我一天不自由,對這些東西抱的希望就不是那麼大。最起碼它不給我自由就不會公正,因為它怕律師向我瞭解一些真實的情況、向村民瞭解一些真實的情況。」

記者:「對於外界關注陳光誠案件的人們,此時此刻妳有什麼要講的嗎?」

袁偉靜:「我覺得他們的關注對光誠案子是否能夠公正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應該也起著一個很重要的監督作用。如果沒有這些壓力的話,他們不會…包括發回重審都是不可能的。所以我覺得外界繼續施加壓力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能否保證公正的一個因素。」

(據自由亞洲電台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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