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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與省諮議會首長特別費 全數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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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台北二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上午審查九十六年度台灣省政府、省諮議會與福建省政府預算案,其中省府主席、副主席特別費新台幣一百零六萬八千元,以及省諮議會副秘書長特別費十萬兩千元全數刪除;福建省政府編列十九億六千八百三十二萬六千元預算,則全數照案通過。

省府九十六年度預算共編列五億八千四百八十二萬六千元,較上年減少兩千五百二十九萬五千元;省諮議會編列一億三千兩百二十四萬六千元,較上年減少兩千六百一十九萬元。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吳志陽(桃園縣)、林政峰(新竹縣)、吳育昇(台北市)於審查預算時紛紛質疑,既然中央已決定,自今年一月一日起不再派任省政府主席與副主席,為何省府九十六年度預算仍編首長特別費?

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台北市)指出,省諮議會駕駛僅十人,但有十六輛公務轎車;吳志陽另提,省府目前僅有駕駛二十一人,卻編制四十三輛公務車,平均一人開兩台車,也很不合理。

經在場立委協商後決定,省府加班值班費原編一千七百二十八萬八千元,減列七百二十八萬八千元;主席與副主席特別費一百零六萬八千元全數刪除;另減列國內旅遊兩百零八萬兩千元;公共聯繫費三十六萬元,總計刪除一千零七十九萬八千元。

內政委員會另決議,省諮議會應將未屆使用年限及已屆齡半堪使用車輛,移撥其他部會使用;減列副秘書長特別費十萬兩千元、檔案管理費一百七十五萬元、一般事物費六十萬元、基本工作維持業務費和車輛及辦公器材養護費五十萬元,總計刪除兩百九十五萬兩千元。

至於福建省政府預算則全部照案通過,但附帶主決議,明年起於總預算審查時,應付專案補助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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