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高鐵接駁計程車繳費 路政司:視合約而定

人氣: 5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1月29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針對台灣速駁通運要求排班計程車司機須繳交押金1萬元,每月100元清潔費,及每次載客收費10元部分,交通部路政司認為從管理角度來看,有助提升管理品質;立法委員則建議,台灣速駁通運屬違法抽頭,交通部應介入;而台北市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聯合社理事主席吳華星也認為,交通部應制止台灣速駁違法行為。

路政司指出,目前機場排班計程車的確不必繳交押金,也無抽成等規定,但台灣高鐵是民間公司,而台灣速駁通運是管理公司,台灣速駁是否可向擔任接駁的計程車收費,視與台灣高鐵所簽合約而定,若從管理角度來看,收取部分費用的確有助提升管理品質。

不過,也有計程車業者向交通部反映希望取消收費,交通部長蔡堆也請台灣高鐵研究是否有更理想做法。

計程車在機場、捷運站、醫院、百貨公司排班載客都不需要繳費,但是如果想到台中、嘉義、台南、高雄等高鐵站營業,運將們還沒開始賺錢,就得先繳至少11000元的費用。立委吳育昇質疑,每輛車進入車站載客一次,就要抽10元,每月還要100元清潔費,登記載客的計程車還要繳保證金1萬元,根本不合理。

吳育昇28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台灣高鐵設站偏遠,日前發包6個車站轉運事宜。新竹與桃園站由台灣大車隊得標;台中、嘉義、台南與高雄由台灣速駁通運得標。但台灣速駁並無車輛,是間空殼公司,要求載客計程車須負擔不合理費用。

台北市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聯合社理事主席吳華星表示,台灣速駁抽成,若有法源依據,業者會遵循,但台灣速駁並非運輸業,違反公路法規定,不但不能進行轉運工作,也不能違法抽頭,交通部不應自廢武功。

他要求,交通部應制止台灣速駁違法行為。吳育昇也說,台灣速駁目無法紀,非常囂張,既無車輛、也無專業,交通部絕不可核准上述收費行為,否則此例一開,全台灣所有商場、車站等都將仿效,屆時不僅損及業者收入,也損害消費者權益。◇
———————————-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