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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接驳计程车缴费 路政司:视合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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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9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针对台湾速驳通运要求排班计程车司机须缴交押金1万元,每月100元清洁费,及每次载客收费10元部分,交通部路政司认为从管理角度来看,有助提升管理品质;立法委员则建议,台湾速驳通运属违法抽头,交通部应介入;而台北市计程车运输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主席吴华星也认为,交通部应制止台湾速驳违法行为。

路政司指出,目前机场排班计程车的确不必缴交押金,也无抽成等规定,但台湾高铁是民间公司,而台湾速驳通运是管理公司,台湾速驳是否可向担任接驳的计程车收费,视与台湾高铁所签合约而定,若从管理角度来看,收取部分费用的确有助提升管理品质。

不过,也有计程车业者向交通部反映希望取消收费,交通部长蔡堆也请台湾高铁研究是否有更理想做法。

计程车在机场、捷运站、医院、百货公司排班载客都不需要缴费,但是如果想到台中、嘉义、台南、高雄等高铁站营业,运将们还没开始赚钱,就得先缴至少11000元的费用。立委吴育昇质疑,每辆车进入车站载客一次,就要抽10元,每月还要100元清洁费,登记载客的计程车还要缴保证金1万元,根本不合理。

吴育昇28日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表示,台湾高铁设站偏远,日前发包6个车站转运事宜。新竹与桃园站由台湾大车队得标;台中、嘉义、台南与高雄由台湾速驳通运得标。但台湾速驳并无车辆,是间空壳公司,要求载客计程车须负担不合理费用。

台北市计程车运输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主席吴华星表示,台湾速驳抽成,若有法源依据,业者会遵循,但台湾速驳并非运输业,违反公路法规定,不但不能进行转运工作,也不能违法抽头,交通部不应自废武功。

他要求,交通部应制止台湾速驳违法行为。吴育昇也说,台湾速驳目无法纪,非常嚣张,既无车辆、也无专业,交通部绝不可核准上述收费行为,否则此例一开,全台湾所有商场、车站等都将仿效,届时不仅损及业者收入,也损害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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