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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縣路竹特定區被解除 縣議員建議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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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三十日電)高速公路路竹交流道下方東側土地原規劃為高雄縣路竹交流道特定區,因內政部要求公共設施比率近百分之五十,縣府無法推動區段徵收,縣議員李長生今天要求縣府設法繼續推動,以促進地方發展。縣府建設局副局長林琦瑞答覆重新檢討。

高縣路竹交流道特定區在一九九一年規劃,總面積六百二十四公頃,其中一百八十三點四三公頃辦理區段徵收。依區段徵收原則,公共設施面積比率高達百分之五十二,縣府評估財務無法平衡,因此特定區計畫就停滯。縣都市計畫委員會最近開會決議撤案。

特定區難以推動,因應廠商需求,縣府推動原特定區北邊一百公頃土地規劃開發為工業區,中鋼公司也計畫承租工業區預定地南邊五十公頃土地闢建為倉儲。奇美公司有意願在工業區投資設廠。

李長生今天在縣議會定期大會縣政總質詢時表示,高縣路竹地區民眾對路竹交流道特定區期望很大,希望帶動地區發展,現在聽說中鋼公司要闢建倉儲,鄉民不歡迎。

他表示,鄉民認為縣府不重視他們,而重視財團。中鋼公司闢建倉儲,進出的大型拖板車頻繁,僱用人員少,只會影響交通、生活品質,甚至造成車禍,對地方有百害而無好處。工業區有奇美公司進駐,帶來工作機會、消費,民眾歡迎。

他表示,縣府應與內政部溝通,了解鄉交流道特定區無法推動的原因,不能以內政部不同意降低公共設施面積比率塘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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