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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洋:明年元旦起 嚴懲酒駕超速惡性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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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十四日電)內政部長李逸洋今天宣布,明年元旦起將強化隱藏性執法,嚴懲六項惡性交通違規,包括酒後駕車、嚴重超速等,以遏阻用路人違規僥倖心理,保障大多數守法用路人行車安全。另外,對已公告禁行大客車的十三處省縣道公路,警方也將依法強力取締。

李逸洋下午召開記者會指出,經警政署選定的六項惡性交通違規項目為,「酒後駕車」、「嚴重超速(超速四十公里以上)」、「闖紅燈(不含紅燈右轉)」、「高速公路行駛路肩」、「高速公路大型車、慢速車不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高速公路蛇行、大型車惡意逼迫小車」。

他表示,台中市長胡志強夫婦車禍及台南縣梅嶺遊覽車翻落山谷意外,接連的慘劇使交通安全頓時成為全民矚目焦點。

李逸洋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雖然歷經多次修正,警察機關也不斷加強執法,但由於民國九十二年五、六月間,接連發生兩件因交通違規受罰而衝撞交通部及基隆市警局死諫案,輿論對隱藏性執法多所批評,並以「偷拍」、「搶錢」將正常的交通執法「污名化」,警政署才會在同年七月修訂「警察機關舉發交通違規應注意事項」,規定警察照相採證逕行舉發時應著制服於「明顯處所公開執法」。

他說,由於執法空間受到壓縮,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從九十一年的四千三百二十二人,九十二年的四千三百八十九人,一路大幅增加為九十四年的四千七百三十五人,預估今年更將突破五千人。

李逸洋並指出,台灣每十萬人口死亡率為二十點八人,相較於美國十四點六人、日本七點零人,台灣交通事故死亡率明顯偏高。

他表示,為了遏阻違規僥倖心理,保護大多數守法用路人,經與警政署長侯友宜等人討論後,從幾十項交通違規項目中,特別挑出六項惡性重大違規項目進行強力執法,也就是運用「偵防車」隨著車流巡邏,或在「制高點」使用科學器材蒐證,採證「闖紅燈」、「行駛路肩」、「大型車、慢速車不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蛇行、大型車惡意逼迫小車」等影響行車安全的惡性違規。

李逸洋說,至於其他違規項目的採證舉發,警察仍需著制服在明顯處所公開執法。他呼籲駕駛人應隨時隨地遵守交通規則,不要有「看到警車就守法,沒看到警察就任意違規」的僥倖心理,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針對「酒後駕車」,李逸洋表示,無論在高速公路或一般道路都是肇事排行第一名,去年酒後駕車肇事死亡人數為五百四十七人,創下歷史新高,但今年一至十月份已造成六百零八人死亡,比去年同期增加百分之四十八點七,實在令人憂心。

他說,時序入冬,年終、尾牙增加民眾飲酒機會,警察機關將大幅提高執法強度,將目前每月八次擴大酒測勤務提高至十二次,並隨時增加不定時、不定點的機動酒測勤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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