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不當約定加速條款 6金融機構挨罰

人氣: 1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2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民眾向銀行借款若未依約付息,銀行未經催告、通知借款人,片面將履約期限提早,導致借款人權益受損,甚至房屋被拍賣。這樣類似在借貸契約不當約定加速條款狀況,公平會日前清查台灣110家銀行、壽險業者,第一波就查出有六家,昨合計處新台幣720萬元罰鍰。

公平會今年2月起針對台灣110家銀行和壽險業者的消費性貸款契約進行普查,結果發現,約六成銀行和壽險業者恐有違法之虞。第一波查了45家,有六家涉違法,還有65家目前正在查,預計明年初會有結果。

公平會發言人周雅淑表示,由於個別借款人相較於金融機構,協商能力明顯處於弱勢,但是卻有銀行、壽險業者,在借款人未依約付息時,卻在不經催告或通知的情況下,就行使加速條款,提早契約履行,導致借款人喪失期限利益,已經構成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顯失公平行為。

除了有金融機構在借貸契約不當約定加速條款外,周雅淑說,也有的金融機構要求借款人遵守不確定概括條款,例如契約內容規範貸款戶必須符合所謂「相關規定」或「其他法令規章」,但是沒有明確說明相關規定到底是什麼,已經違反公平會規範消費性貸款契約必須符合具體、得特定和明確三大原則。

公平會第一波查出六家金融機構在借貸契約不當約定加速條款,昨天依照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合計處分六業者新台幣720萬元罰鍰。分別為幸福人壽130萬、中國人壽100萬、興農人壽130萬、大都會人壽100萬、國泰世華銀行150萬及新竹商銀110萬。

業者︰已積極修正契約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針對公平會的處分,被處分的銀行與保險業者均表示,已積極針對公平會的要求,修改符合法令規定與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契約,但因本次的懲處,各銀行與保險業者尚未收到公平會的處分書,因此對於本次處分內容並不清楚,將待收受該處分書後,再度檢視目前之契據,如果有不適宜的條文,將主動通知客戶。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