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前的見證

汕尾東洲血案一週年

滕彪

【大紀元12月27日訊】冬天來了。

在這個寒冷的冬天,作為一個寫作者、一個律師、一個普通的中國人,我把幾天之內的所見、所聞、所感記錄下來,把人們的屈辱、淚水、憂慮、困惑、憤怒、絕望和死亡記錄下來,把尊嚴、悲憫、平靜、微笑、勇氣和生命的希望記錄下來,把邪惡、荒謬、羞恥、黑暗、恐懼和掙扎記錄下來:僅僅是為了見證。黎明前的見證。

(一)找不到可以哭泣的地方

2006年11月25日早晨,耿和的哭聲通過互聯網傳遍了全世界。我從網上聽到了她的痛哭和遭遇,除了把眼淚咽到肚子裡之外,不知道說什麼才好,也不知道寫什麼才好。幾個身體強壯的國保,跟蹤、監視、辱罵一個婦女,繼而動用老拳,把耿和打得滿嘴流血,牙齒鬆動,小拇指甲翻上去,衣服也被扯碎。十指連心,最讓耿和難以忍受的是手指頭「特別疼,跳著疼,跳得腦袋疼。」

他跟胡佳在電話說:「我給你說完了,我心裡敞亮多了……」接著是號啕大哭。幾個月來,這個偉大律師的妻子、兩個孩子的母親和堅強的女性承受了太多的屈辱、孤獨和絕望:她的一舉一動被居住在家裡的國保監視,經常受到威脅和侮辱;她被剝奪了與外界的聯繫,前來探望的人們不是被傳喚就是被抓捕。

中國的國保把聯合國的「消除對婦女的暴力日」變成了「針對婦女的暴力日」。 獻給耿和的一支佩戴著白絲帶的紅玫瑰在網絡上到處流傳。「你的傷痛和哭喊/讓所有的良知迸出鮮血/我無法把你和你們的孩子攬入懷抱/我只能為那些傷害你的人祈禱」。

故土的流亡者。她在自己的國土上找不到一個可以哭泣的地方。

(二)為了承諾

袁偉靜也是一個故土的流亡者。一個世界知名的盲人的妻子、兩個孩子的母親,在一個全世界都關注的村莊裡,被非法監禁了十五個月零七天(2005年8月20日開始)。 她的丈夫陳光誠,鎖在沂南縣看守所裡已近半年,而失去自由也超過了十五個月。 2006年8 月24日,沂南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判處陳光城有期徒刑四年零三個月。10月 30日,臨沂中級人民法院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沂南法院精心挑選了11月27日作為開庭日期,因為那時李勁松律師在美國訪問。 但李勁松回來了,為了他對光誠的一句承諾,他提前結束訪問回來了。他在給朋友們的短信中說,這次一定要去村子裡把袁偉靜和其他證人帶出來。 深入虎狼之穴,朋友們擔心不已。

25日上午,耿和的錄音在我的電腦裡已經放了幾遍;其實聽不太清楚。我不想聽清楚,只想與耿和同哭。

我的朋友萬延海昨天上午也失蹤了;血液安全會議被迫取消。營救別人的人隨時需要被營救。 這個寒冷的冬天,我的好朋友們-陳光誠、高智晟、嚴正學、郭飛雄、師濤……你們在監獄裡有沒有足夠的衣服,有沒有遭受酷刑,你們能不能讀到書、能不能收到朋友們的信? 勁松晚上去山東。給他發了一個短信:「給我買張票。」 感覺這次太危險了,我要和他同去。 晚上要離開家門前,接到有關部門電話:「你是不是要去山東?你一定不能去,否則後果自負。」短信被監控。10 月份因轉發一封電子郵件被叫去談話一次。郵件被監控。9月份因發表一篇文章被國保傳喚。思想被監控。 還好,行動暫時沒有被監控。還是要去山東。我得用肉身去和律師們一道承擔任何可能的凶險和苦難,為了承諾。

(三)再闖東師古

在臨沂和李方平律師會合。26日早晨9:10 ,我們從臨沂市向東師古村出發。光誠的大哥陳光福發來短信說,村口聚集了不少人,嚴陣以待。李勁松在出發前向沂南縣110報警:「我是北京來的律師李勁松,我們準備去雙堠鎮東師古村會見證人、查看現場、調查取證,聽說村子裡有很多不明身份的人試圖阻攔我們進村,請你們出警保障律師的正常執業權和我們的人身安全。」實際上是通知他們做好阻攔的準備。「不明身份的人」其實是縣公安局安排的、鎮政府的工作人員和雇來的流氓。打110既是為了留下報警的證據,又是提醒他們我們行動的正當性和公開性,同時也蘊含了對公權力機關可能出現的正直力量的微弱期待。

幾輛沒有牌照的車輛一直跟蹤尾隨。進村的路邊,共有七八輛無牌車。車裡的人鬼鬼祟祟地盯著我們這輛出租車。

在路上得到消息,證人陳更江被派出所帶走。陳光余和陳光東也失去聯繫。陳光余和陳光東都是陳光誠案的關鍵證人,他們手上有法院的出庭通知,而且此前一直和律師保持聯繫並答應出庭作證。 10:30到村口,果然有二三十人(後來多次仔細清點人數,為二十八人)在「歡迎」我們。袁偉靜和陳光福已經出來了。這是從袁偉靜被軟禁以來,第一次在不被挨打的情況下和律師或朋友們見面。

袁偉靜抱著一歲大的女兒克斯,和我們握手。雖然她受到了長時間的監禁和隔離,受到了那麼多的毆打和欺辱,但目光依然堅定、平和。 讓她坐到車裡,我們準備開進去。但那夥人站成幾道人牆,立即把路口封住。我們只好下車,對他們說:我們是律師,準備去2月5日的事發現場調查取證。請你們讓開。 他們不說話,面無表情,死人一般。 我們硬往裡擠,人牆牢固。 我們換地方往裡闖,人牆移動。 我們三個分開往裡沖,他們盯人防守。 我們喝道:「憑什麼不讓我們進村?」 一人應道:「我就站在這裡,怎麼了?」

又給沂南縣110打電話,「我們是北京來的律師,在雙堠鎮東師古村準備會見證人調查取證,現在被二三十個不明身份的人阻攔,請你們盡快出警。」此時是10:40。 又闖,沒用。不明身份的人當中,也有認識的。帶頭的是雙堠鎮黨委副書記張建、於明江;還有鎮政府的工作人員張生和、嚴玉逢、韓鳳艷、鎮計劃生育辦的尹繼考等等。他們中的絕大多數都參與了對袁偉靜15個多月的非法拘禁。韓鳳艷、張生和等人還是6月27日掀翻律師車輛的直接參與者。

其他的車輛要進村,他們就迅速讓開,又迅速合在一起。 我們又闖,又沒用。我趁他們在糾纏李勁松、李方平的時候,往裡沖了七八米,三個人扯著我的衣服給推了出來。

又向臨沂市110報警:「我們現在在沂南縣雙堠鎮東師古村村口,以鎮黨委張建、於明江書記為首的28個人把我們攔在外面,不讓我們會見證人調查取證,請你們盡快出警。」

警察不來。律師們調查「3.11」事發現場:詢問袁偉靜當時的情況,陳光誠所在的位置和被攔下車輛的位置,營後村扶貧指揮部(即非法拘禁陳光誠袁偉靜指揮部)的位置,丈量相互之間的距離,整個采證過程都進行了全程錄像。真相早已大白:所謂的「聚眾擾亂交通秩序」根本就是一次顛倒黑白的蓄意陷害!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的不是陳光誠而是孫學農等縣政府的幹部和警察! 我們再闖,沒用。我在一旁攝像,兩個人凶狠地衝過來,好像要砸攝像機。我趕緊把攝像機保護起來;袁偉靜衝過來保護我。

又向山東省公安廳報警。又給雙堠鎮派出所打電話。又打沂南縣110、打沂南縣公安局副局長劉長傑手機、再打臨沂市110、打臨沂市公安督察電話、再打山東省公安廳。從早晨10:40到下午4:30,打了二十幾次報警電話,沒有一個警察出警。 205國道上的客車貨車飛馳而過。路對面,十幾個村民遠遠地圍觀。一個70多歲的老奶奶,一臉滄桑和迷惑,望著我們,望著他們。 下午4:30了,袁偉靜和其他的好心村民說一定要在黑天前離開,天一黑了這些人什麼都幹得出來。在寒風中等了六個小時後,我們決定最後再闖一次。

4:31。勁松、方平、袁偉靜使勁往裡闖,我在一邊攝像。很快,勁松、方平就被推倒在地,勁松的眼鏡甩掉了地上。我剛攝了一會兒,專門盯我的兩個人(後來知道是雙堠鎮派出所的)惡狠狠地衝過來,我趕緊後退;不過我馬上從他們的表情和動作上判斷出來,他們並不想砸或者搶攝像機,只是堅決不讓我拍攝。我就只開著錄音,把攝像機拿在手裡和他們一起闖。漆黑的畫面上,留下了憤怒的吶喊聲,撕扯聲,混亂的腳步聲,哭聲,黃昏之前的寒風呼呼作響。

一直表現非常勇敢的司機害怕了,催我們快離開。 4:40,我們決定回臨沂。帶著光誠的大哥和證人袁偉靜、王金香(光誠的媽媽)、陳光新(光誠的四哥)。

勁松、方平的手掌有輕微的擦傷,袁偉靜的臉被打了,混亂中被踢了幾下。不過這是去年10月份以來這些打手們最收斂的一次;以前這樣往裡闖早就被拳腳相加了。畢竟這一次沒有推翻車輛、沒有搶劫相機、沒有傳喚拘留、沒有按在地上圍毆。附近的無牌照的公安指揮車功不可沒;他們根據更高領導的指示熟練地控制著這些打手們的凶狠程度。前幾次有時候是「狠狠地打」、有時候是「搶攝像機」,有時候是「不讓下車」,有時候是「砸車、掀車」。

說實話,從北京上車的時候,我心底還是有一絲恐懼;誰也不知道將要面臨的是什麼。不過一到了村子,就一點兒恐懼也沒有了。周圍的環境在提示我們,他們的作惡是有邊界的。李勁松律師甚至拍尹繼考的肩膀借火點煙。他們參與看守陳光誠,不過是為了幾十塊錢而已。(政府工作人員每天除工資外給30元,其他人每天45元。僅此一項,政府就要花費納稅人76萬元。)

(四)綁架後的狂笑

一路上有6輛無牌照的車輛跟蹤,一直跟到賓館。我們入住後,他們也開了對面的房間,房門大開,肆無忌憚地監視我們。

陳光和是陳光誠案的重要證人,專門從威海趕回來準備出庭作證。但是就要和律師見面的時候,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晚上6:40左右,接到陳光和電話,我和李方平律師、陳光福到陶然居賓館門口等他。6:45,看到陳光和下了車朝我們走過來;和光福打了招呼。但就在離我們不到三米遠的地方,從不同方向竄出來七八個不明身份的人,沖陳光和喊一句:「你是幹什麼的!」不由分說,把他拖到一輛無牌照的桑塔納車裡。我們趕緊追過去。我和方平大喊:「這是我們明天要出庭的證人!」「你們是誰?你們這是犯罪!」我幾次往車前衝,被幾個暴徒凶狠地推開。方平衝到車前,那些暴徒搖車窗的時候,還把方平的手夾了。他被推倒在地,眼鏡也摔掉了。桑塔納揚長而去。

在律師面前綁架證人,這種無恥行為把我氣瘋了。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滯留在現場的七八個暴徒在那裡狂笑。本來他們是更高官權授意下的犯罪分子,充當了別人的犯罪工具;但那一聲狂笑使他們立即變成了禽獸,毫無人性的禽獸。

6:50,向臨沂110報警。7:10,六七個警察過來,到賓館大廳向我們詢問情況。我指著大門外:「現在這些犯罪分子就在現場,你們管不管?」一個領導模樣的接到一個神秘電話,溜出去了。 他們要管。管的辦法是把我和陳光福帶到附近的蘭山區公安分局。走出來的時候,幾個暴徒就躲在廣告燈箱後面。

到了公安局,他們開始問問題;顯然是在拖延時間。問到「那些人多大年齡、有多高」的時候,我火了:「那些人他媽的現在還在現場,你們剛才也不是沒看見,你們不管,反過來問我!?」看筆錄按手印的時候,我發現沒有這句話,堅決要求他們寫進去。

晚上8:20離開派出所時,我們害怕自己也被綁架,要求他們用警車送我們回賓館。 證人被綁架,使我們更加提高警惕。不能把所有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兩個律師不能同時行動,以免被同時抓走,明天無人辯護;吃飯分撥出去;幾個證人不能住在一個房間;白天拍攝的六張影碟分五個人拿;等等。

當日收到一個極為恐怖的消息:在判決書尚未公佈、律師和家屬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徐雙富、李毛興、王軍三位基督教家庭教會領導被判處死刑,並已經於11月22日被黑龍江司法部門秘密處決。聽到之後,極為震驚。瞭解了他們所受到的非人酷刑之後,更感到毛骨悚然。

12月3日收到消息,開庭前夜被綁架的陳光和,被沂南縣公安局刑事拘留。通知書上的拘留日期是11月28日。而在他被綁架當天、27號以及28號李勁松律師打過三次電話到沂南縣公安局詢問,一個姓劉的科長說沂南縣公安局不知道陳光和的下落;現在對他刑事拘留,恰恰證明沂南公安犯罪集團實施了對陳光和的綁架!據瞭解,此次犯罪活動由沂南縣公安局副局長劉長傑負責指揮,刑警大隊尹傳東大隊長、胡維強副大隊長、高明中隊長負責具體實施。這是沂南縣公安局繼去年9月6日在北京綁架陳光誠、今年6月19日在北京綁架陳光誠的母親和孩子之後又一次實施犯罪!

刑事拘留的理由竟是涉嫌「偽證罪」!-先是刑訊逼供使陳光和在無法忍受酷刑的情況下作假證,然後把陳光和獲得自由之後向外界說出真相的行為說成是作偽證!為了阻止他出庭作證,用下三爛的手法將他綁架;綁架之後拒不承認,現在又將他刑事拘留!沂南當局不僅僅是在玩弄法律,而且是在顛倒黑白,指鹿為馬,挑釁世人的容忍度!

不服從就坐牢-和不交錢就撕票的意思差不多;全國人都是他們的人質。不過寄給陳光和家人的刑事拘留通知書似乎是沂南縣公安局和犯罪集團的唯一區別。刑事拘留通知書、起訴書、判決書、審判形式,成為文明社會對他們的唯一影響;即使法官在走進法庭之前口袋裡揣著早已寫好的判決書,但有沒有判決書等法律形式,這一區別非同小可。這不但宣告著僅存的一丁兒點政治合法性,而且意味著維權者的空間沒有徹底被剝奪。

(五)公開開庭?

27日凌晨2點,從湖北回來的證人陳光軍打來電話說已到臨沂。我們不能出去接他,因為到處都有跟蹤,一旦出去,肯定暴露目標;也不敢讓他來賓館,那些綁架陳光和的人就埋伏在賓館附近守株待兔。只好讓他先在錄像廳裡呆著別動,我們出發時以最快的速度接上他。經過驚險的調虎離山之後,成功地把光軍接上車。

和8月18日第一次開庭一樣,通往沂南法院的澳柯瑪大道進行了兩公里的交通管制。不同的是,這一次用鐵管子代替了上次的帶子。所有車輛、行人都不得進入。我和陳光福下了車,往裡走,被攔下來。我說,我們要去法院旁聽陳光誠的案子。他們不讓進。我就質問他們有什麼依據。爭執了一會兒,有個人示意放我們進去。

我們趕緊往前跑。沒跑多遠,從胡同裡竄出六個漢子攔住我,並且問:「你是誰?」我反問:「你們是誰?我在走路,憑什麼攔我?」他們不敢出示證件,三四個人狠狠地往外拽我。見我在打手機,他們就上來搶;我大聲喊叫,其中一人用力掰我的手指,我在反抗時,被幾個人推倒在地,眼鏡掉了。我爬起來,撿起眼鏡,和光福繼續往法院方向跑。關手機前的撕扯過程,一家電台正好作了錄音。

到法院大門口,看到20多個人被擋在鐵門外邊,全是來聽光誠案的。我和裡面的法警說,我們要進去旁聽;他們有的說不讓進;有的說已經沒位置了。我指著光福對他們說,這是光誠的大哥,他必須進去旁聽。你們這麼做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其他想旁聽的人也紛紛對他們表示質疑。 交涉了幾分鐘,裡面有人出來,讓光福進去了。我跟著進去,法警說:「你不行!」把我推出來;我還是不依不饒。8:45,裡面突然過來幾個法警把我拖到法院的傳達室,說我用手機攝像;要奪走手機。我說,你們這是非法的!六七個法警把我推到傳達室裡面的屋子,手機又響了-今天是全世界都關注的陳光誠案開庭日,手機幾分鐘就要響一次-我告訴記者說,現在被關到法院傳達室裡。幾個法警衝過來,我把摁倒在地,奪走了正在通話的手機;之後強行搜身,把兜裡的另一個手機也搶走。

法警報了110。很快來了幾個警察,把我拖到警車上。我拚命掙扎,為的是讓外面的朋友看到。上警車一看,太誇張了:六個戴鋼盔的防暴警察;加上司機一共七個警察對付我一個。我納悶兒:昨天我們在村子裡報警20多次,怎麼沒見一個警察出來? 給我帶到沂南縣新城派出所,他們問我,怎麼回事兒?我說,你們給我出示證件。他們粗暴拒絕,繼續問我問題。我說,先解決你們問我話的資格問題!他們衝我吼叫;我不理睬。幾分鐘後,兩個警察衝過來,奪走電腦包,把裡面的東西都翻出來;接著又強行搜身,把身上所有東西都掏出來,擺在桌子上。我強烈抗議;他們不理睬。

幾個小時後,大概他們知道了網上的報道,氣氛開始緩和;他們跟我抱怨警察待遇太低,我則跟他們講陳光誠的故事。12:55,他們匆忙給我做了筆錄,放我走。 回到法院門口,八九個費縣的訪民圍著我問情況。通過他們我瞭解到,準備來旁聽的費縣盲人李富建昨晚被帶到梁邱鎮政府控制起來了;有一些趕來旁聽的人被一輛車拉走。邵寶光等十位盲人今早到了沂南縣之後被帶到縣殘聯。他說:「我上法院這不進不去嗎,殘聯的把俺領著領著領迷糊了。」

周圍可以看見的、監視我們的車輛就有十一輛,絕大多數沒有牌照;胡同裡肯定還有。我在車裡吃東西的時候,訪民把上訪材料偷偷從車門縫裡塞給我。我感慨:人民政府怎麼把人民嚇成了這樣? 上廁所要去80米外的地方,每次上廁所,都有一輛車緊跟不捨。同去的一個兄弟在廁所裡衝著他問:「你們累不累啊!」他都不好意思直視我們。有時候我們故意往車裡看他們,他們就轉過臉去,或者裝作是在看報紙。我感慨又來了:這些明明是政府的人,怎麼委瑣成這樣?不敢讓證人出庭、不敢讓人旁聽、不敢接受採訪、不敢上車牌兒、不敢出示證件、不敢穿制服、甚至不敢跟我們對視!

陳光福事後說,法庭共有48個旁聽席,開庭時還空了8個座位。除了他之外,旁聽的全是公檢法的人。光誠的四哥陳光新手裡有法院的「出庭作證通知」,上午已經到了法院準備出庭,但縣委黨校來了8個人阻攔、威脅、做工作,結果他沒能作證。縣黨校的校長書記們也試圖阻攔光誠的媽媽出庭作證,但沒有得逞。(順便提一句,今年6月19日在我家樓下綁架光誠媽媽和孩子的,也有黨校的人。)

法院大門外的公告欄上,貼著一張公告:「11月27日8:30,在我院第一法庭,公開審理陳光誠故意毀壞財物、聚眾擾亂交通秩序一案。沂南縣人民法院11月22日。」交通管制、抓捕遣送旁聽者、控制盲人、綁架證人、威脅阻撓證人出庭,和這張開庭公告和諧地統一在一起,可謂是世界司法史上的奇觀。它既諷刺又嚴肅、既荒謬又真實;它既是正劇又是鬧劇、既是悲劇又是喜劇;它既是失望又是希望、既是黑暗又是曙光。這張公告太過重要,不理解它,就難以理解當下的中國政治。

我們把它撕下來,作為黎明前的見證。

(六)誰是被告

下午6點多,庭開完了。庭審過程也有不少花絮: 九點左右:營後村支書韓傳旺出庭作證。(他是參與6.27掀車的積極分子,他的名言是:「什麼是法律?在營後村我就是法律!」)他的書面證詞上寫著:「我看到陳光誠攔住救護車,不讓他們下來。」在律師當庭的追問下,他說沒有看到救護車;李勁松逼著他把這句話重複了六七次。他後來急了:「我拒絕回答!」勁松說:「到了這裡就由不得你了!」李方平律師準備念他的書面證詞時,審判長說他「咆哮公堂」,讓法警把他拽出法庭。

後來方平律師回到法庭。他大聲辯論的時候,法官說:「再說,我拘你十五天!」方平說:「你判我十五年都行!」 播放公訴人的所謂「堵車」錄像帶時,每到關鍵的時候畫面就被處理成一片黑色。勁松律師說:「一團黑的時候就是你們幹壞事的時候!」

下午三點左右,審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這個罪名(原審被判四年)之後,法庭要審「故意毀壞財物」這個罪名(原審被判七個月)。李勁松要求延期審理,理由是:一、該罪名的主要證人處於失蹤狀態,或者被非法綁架;二、律師進村勘查「2.5」現場的時候,被非法阻擋在外邊;在庭審前幾個月內律師多次進村取證均受毆打或阻攔。律師要求延期到證人失蹤或被非法綁架有個初步結果的時候,再來開庭。法官不同意。李勁松律師於是退庭抗議。

據光福講,被告席上的陳光誠有時開懷大笑,有時泰然自若,其間幾次怒斥公訴人:「無恥!流氓!慘無人道!」 光福說:「這次庭審和上一次有很大的變化。從法官剛開始時比較蠻橫,後來對形勢我們還是比較有利的。特別下午以後,不像是在審判光誠,而是變成了光誠和律師在審判公訴人。最後連旁聽的都聽得入了神。」

(七)落葉裡的陽光

袁偉靜太渴望自由了。被非法拘禁在家裡15個月之久,還要經常遭受辱罵、威脅、毆打,她夢想著帶著孩子離開這個恐怖的村莊。11月27日、28日兩天,她在律師的保護下享受著有限的行動自由;我們想借此機會把她和孩子帶到北京去。

28日上午,律師和證人看筆錄簽字。10點左右,一夥人聲稱是沂南縣刑警隊的,要抓袁偉靜;她說還得去簽字。我告訴偉靜如果被傳喚需要注意的事項,又讓她臨時簽了不少委託書。刑警隊那輛沒有牌照的「東南得利卡」汽車停在我們這輛車的前面,距離只有10厘米左右。 11點左右,方平律師讓我進去,走廊裡沒人阻攔。我剛進門,就看見光誠和他媽媽坐在一起說話;他媽媽小聲告訴他,滕彪來了。他站起來,伸出手。我想要走過去握手,被法警攔住。我說,跟他握個手就走。法警往外推我。我在門口跟光誠大聲說:「光誠,千千萬萬人在支持你!全世界都在關注你!你要堅持住!」光誠也大聲說:「我會的,我們大家都要挺住!」聲調裡帶著無比的自信和歡樂。

我只好到證人休息室等著。想到他在無邊的黑暗裡能發出那麼溫暖明快、那麼無怨無悔的聲音,我眼淚都要流出來了。一張《人民權利報》在地上被踩了很多腳印,我撿起來,漫不經心地看。

才一歲多的小克斯(光誠的女兒)還不知道這場審判對她意味著什麼。她還不知道將要被帶到監獄裡的是她的爸爸;她也不知道她的媽媽一會兒也要被帶走。 我抱著她到法院大院的樹下玩兒。教她唱「採蘑菇的小姑娘」,給她撿起一片一片的落葉,告訴她這葉子有多漂亮。葉子在冬日陽光的映射下顯出清晰的紋路,她露出了燦爛的笑容。她從草坪裡撿起一段細細的繩子,我突發奇想:讓光誠的女兒做一束花兒,一會兒等光誠出來的時候送給他。也許有機會。小克斯很專注,撿起幾片又大又好看的葉子,遞給我;看著我把這些葉子做成一個花束的樣子。光誠有很久沒有摸過樹葉了吧,他一定能摸出來哪一片是楊樹葉,哪一片是楓葉……

12:30,光誠出來了,帶著手銬,一左一右兩個法警。我說:「光誠,你多保重!」上前去握住他的手。這一次法警沒有阻攔。光誠緊握住我的手,我有很多話要囑咐他,一時不知從何說起。他繼續往前走,我拍著他的肩膀說:「在裡邊保持好心情,千萬別絕食-」 袁偉靜把克斯抱給光誠,說親親孩子吧。光誠用戴手銬的手艱難地摟住小克斯,吻她的臉頰。孩子嚇哭了。我趕緊把那束葉子遞到光誠手裡說:「這是你女兒給你做的,一束花!」法警看了一眼,沒阻攔。光誠上了車,跟媽媽、妻子、哥哥、方平、勁松告別;我又喊了一句:「光誠,正義在你這一邊!」光誠在車裡喊了一句:「放心,陳光誠只會越來越堅強!」 警車開走了。便衣圍上來,要把袁偉靜帶走。光誠的媽媽哭了。我們讓他們出示警官證和傳喚證;並記下了警號和名字:沂南縣刑警大隊副大隊長胡維強。

袁偉靜和孩子都被帶走了;那輛沒有牌照的「東南得利卡」。時間是12:25。

(八)故土的流亡者

下午三點,我們去沂南縣刑警大隊。兩輛無牌桑塔納跟蹤。我們的司機不熟悉路,我就下車問後面車輛裡的便衣(警察或國保)。那人見我問路,很尷尬,低著頭,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後來還是給我指了路。我沒聽明白,就說,你們在前面給我們帶路好不好,反正我們要去同一個地方。他笑著搖頭,不說話。 到了沂南縣刑警大隊,電動門不開。我們跟裡面的工作人員說,現在是上班時間,我們要進去辦事,請把門打開。她說她不管。一會兒有人出來說,電動門壞了,裡面的車都開不出去。一會兒又有人說,不讓進!

打110。過了一會兒,外面一個便衣要進去,門開了一個縫兒,他進去了;方平、我和勁松也擠了進去。門沒壞。 幾個便衣往外推我們,但不太用力。李勁松出示了律師證和袁偉靜的委託書,堅持要往裡走。到了辦公室,勁松律師說,我們要瞭解袁偉靜被傳喚的情況,她涉嫌什麼罪名,我們有權利知道。

幾個便衣蠻橫得不得了,說不知道,袁偉靜沒在這裡。我們給他們看《傳喚通知書》,上面明明寫著被帶到了沂南縣刑警大隊。我們說要找胡維強副隊長,他們說出去了。我們說,你們用沒有牌照的車把袁偉靜帶走,這是違法的。他說這是「工作需要」。這等於承認他知道袁偉靜的事情。他們不敢告訴我們警號和姓名。我和勁松、方平律師給他們上了半天課:你們上班時間不穿制服、關大門不讓人進、開沒牌車上路、不告訴理由隨便傳喚、推諉律師,都是違法的。不是說蓋了你公安機關大印的就是合法的,你們做任何事情都得有法律明文的依據!

真正的普法是用行動來普法。

交涉沒有結果,我們只能離開。我們判斷,我們不離開沂南,他們決不會放人。公安抓人就像踩死一隻螞蟻那麼隨便,我們只有歎息當地民眾任人宰割的命運。 乘車回北京。晚上九點多,車剛過泰安,我接到陳光福電話,說袁偉靜被扔到村口的地上,只是哭,不說話。我們讓他趕緊送偉靜去醫院,保留所有醫療單據。後來又接到光福的短信,說偉靜正在孟良崮醫院輸液。幾個小時她只說了一句話:我要殺人! 我們決定在濟南下車,連夜趕往孟良崮醫院。

天還沒亮,袁偉靜痛苦地閉著眼睛,不說一句話,顯得非常疲憊和虛弱。外邊監視的人越來越多。勁松律師握著偉靜的手說:「我這次回來就是要用生命來保護你。……我們不能在天就要亮的時候倒下去。」我說,我們也可能被帶走,應該抓緊時間把真相講出來,那些人害怕真相。

原來,我們下午三點左右在刑警大隊門外的時候,她就在裡面看見了我們。後來她被帶到一個派出所,遭到了幾個警察的持續辱罵。三點左右的時候,她的小腹和胸口開始劇痛;三個小時內她四次要求去醫院,警察置之不理。第五次要求時,來了一個醫生,簡單看了一下,說問題不大;而這時候袁偉靜已經疼得受不了了。 六點左右,警察給她出示了《監視居住決定書》,告訴她不能離開村子。之後送她往回走。

途中,偉靜還是疼痛難忍,加上極度的生氣和委屈,幾次昏迷過去。稍微清醒的時候,她只記得自己是在哭。

她不住地哭。孩子也哭。一個警察狠狠地拽她的脖領子,罵她「不如畜牲」。(整個下午,警察多次狠揪她的衣領子,脖子一直到晚上還疼。)偉靜渾身沒了力氣,迷迷糊糊地哭。 晚上九點左右,幾個警察把她從車裡抬下來,扔在村口的水泥地上。她躺在冰涼的地上,痛哭失聲。村小賣店的劉元鳳把孩子抱到偉靜家的時候,家人才知道情況。

她腹部的劇痛一直持續到在醫院打了幾個吊瓶之後。
偉靜在病床上痛苦地回憶著。
此時,醫院周圍監視袁偉靜和北京律師的人增加到了二十多個。

嫂子,你不哭。孩子,你不哭。媽媽,你不哭。我們大家都不哭。
外面,透過長夜的黑暗和寒冷,淡淡的晨曦隱約顯現出來。
天就要亮了。

2006年12月6日(汕尾東洲血案一週年祭日)

──轉自《自由亞洲電臺》(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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