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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嶺車禍 釋回車行負責人 拘提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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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縣梅嶺大車禍中肇事遊覽車「靠行」的八方通運公司負責人林嘉正,昨天上午由南縣警方移送台南地檢署,檢方訊後以涉業務過失致死、犯嫌重大、有串證之虞聲請羈押,但台南地院以林嘉正無注意義務為由裁定釋回;實際車主李茂璋尚未到案,檢方已開出拘票,限制出境。

檢方表示,尊重法院裁定結果,社會大眾也可公評法官為何決定放人?檢方會在收到裁定書後提出「抗告」。

梅嶺車禍案承辦檢察官陳明進於昨天中午訊問林嘉正,檢方認為,林嘉正應有疏於定期檢驗、維護車子的責任,且僱用被註銷職業駕照的吳建信擔任遊覽車駕駛員,涉業務過失致死罪嫌。

檢方表示,因為肇事遊覽車的實際車主李茂璋目前尚未到案,已開出拘票,限制出境,由警方拘提中,李茂璋是該案關鍵人,如未羈押林嘉正,林嘉正恐會與李茂璋串供,因此以有串證之虞為由向法院聲押。

昨天傍晚,台南地院行政庭長林英志召開聲押庭,訊後決定無保釋放林嘉正。

法官說明,依照公路法規定,交通部制訂契約書內容只賦予汽車運輸業者單純的行政上公法義務與民事侵權行為責任,並不能導出汽車運輸業者在刑法上具有「靠行」車輛安全性維持、選任監督適格駕駛人的義務。

對於檢方主張汽車運輸業者亦是汽車名義上所有人,應負起定期檢驗、維修責任,法官認為,姑不論肇事確切原因是否因遊覽車本身不具完妥有效的煞車功能,縱依靠行制度本旨,也不能課予對車輛無實際使用監督之責的名義所有人林嘉正應負擔車輛安全性的義務。

法官表示,經過言詞辯論,迄今難認林嘉正犯嫌重大,實際車主李茂璋固然在逃,但也無事實足認林嘉正與李茂璋有勾串之虞,因此釋回林嘉正。

事發後行蹤不明 車主李茂璋:過兩天到案說明

〔記者楊金城、王俊忠、方志賢、吳幸樺、洪臣宏/綜合報導〕梅嶺大車禍肇事遊覽車車主李茂璋,案發後「失蹤」,去向不明,李某在高縣仁武鄉仁雄路的住家大門深鎖,南縣警方已持檢方發出的拘票追捕中,昨天李茂璋在電訪中表示,會負該負的責任,他並未「避不見面」,過兩天會主動前往玉井警分局到案說明。

李茂璋接到記者電話訪問說,出事後,他十分難過,心裡一團亂,也曾到八方公司處理善後;李茂璋再三唉聲嘆息,睡不安穩,但未說明這幾天「跑」去那裡、為何不依約去分局、未到醫院探視死傷者家屬、如何善後?李茂璋「澄清」說,「他沒有躲起來,避不見面」,該負的責任,躲也躲不掉,「再過兩天,處理一些事務後就會主動到玉井分局到案說明。」

另外,遊覽車的司機究竟是正駕駛吳建信還是見習司機嚴慧文?檢警掌握一張案發時第一位趕到現場的楠西派出所警員所拍的車頭照片發現,一位身穿紅色上衣的中年男子倒臥在駕駛座旁,該男子被送醫急救後經人指認是吳建信,且受傷就醫的鼎金國小家長會長施明宗也指認是吳建信駕車,因此案發時駕車者是吳建信的可能信極高。

不過,檢察官在無百分百把握下,昨天下午仍會同法醫對疑與吳建信輪流開車的見習司機嚴慧文解剖驗屍,以查明到底誰是駕車者。

高雄區監理所表示,吳建信在高雄監理所紀錄是去年6月闖紅燈被告發,一直未繳罰款,駕照被註銷。

但吳建信家屬昨日出具一張據說是從吳建信身上發現的駕照,駁斥外界質疑他的駕照無效之說;家屬也不願相信,事發時是吳建信開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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