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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項走私水產品 查獲即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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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雅民、郭芳綺、林嘉東/綜合報導〕台海巡署去年查獲走私牡蠣未經檢驗就逕行拍賣,恐夾帶疫病侵入,農委會公告牡蠣等三十項水產品,未來走私一經查獲,將立即銷毀。

目前走私的農產品,大部分是一查獲就銷毀。根據農委會國際處統計,去年查獲並沒入銷毀的走私進口農產品為一千六百七十五公噸。

台農委會說,三十項水產品加入銷毀的行列後,幾乎所有的農漁產品只要被查獲都會被銷毀。

該三十項水產品包括牡蠣、九孔、魷魚、蟳、文蛤、草蝦、白蝦、香魚、鱒魚、吳郭魚、虱目魚、石斑魚、鱸魚、淡水鰻魚、河豚、海瓜子、鯖魚、大閘蟹、牛蛙、甲魚、淡水長臂大蝦等。農委會解釋,除了防疫考量,主要是這些產品為國內大宗生產,且為消費者經常購買者,走私後將衝擊市場。

台農委會的防疫考量,主要是依法,海巡署查獲的水產品,拍賣前後都須檢驗,但因相關單位執行不力,已多次發生未經檢驗即被拍賣的案例。

比如,台海巡署第二巡防區八斗子漁港安檢所去年9月14日在宜蘭籍「金大富」船上查獲十五公噸去殼牡蠣後,直接拍賣。

去年12月29日,台北縣金山分局在台北縣籍「大發十二號漁船」又查獲水晶魚、一百多箱鮭魚,同樣在檢驗報告未出爐前,就直接把水產品拍賣掉。

了解內情人士說,原因在於台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只鎖定鮭、鱒、鱸、鯉、鯰及種蝦,其餘水產,以往由行政院衛生署委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代為檢驗。因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對於走私的水產品,要等海關提出申請或送樣,才會檢驗,兩單位各司其職,加上常弄不清楚到底可拍賣的魚種有哪些。新制實施後,應可杜絕烏龍案件再發生。

屏東縣漁協總幹事陳育民表示,走私魚貨多少摻雜防腐劑,如果流入市面,對消費者權益是一大損害,如果農委會能杜絕走私,鼓勵國內消費者改用國產魚貨,不但有助漁民銷售,提升國產魚貨價格,也能讓消費者吃得安心,漁協大表贊成。

中國走私貨 常添加防腐劑

〔記者洪敏隆/台北報導〕走私來台的農漁品以中國貨為大宗,像是香菇、金針或蝦仁,會添加防腐劑或螢光劑,讓產品得以偽裝成鮮豔或保存較久,有的如海參等產品,甚至在裡面灌沙或水泥增加重量騙取高價,把消費者當冤大頭。

台北市南北雜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簡鴻春說,富含膠質、低脂肪、無膽固醇的海參,由於價錢較昂貴,不肖中國商人會在海參的腹中填裝沙子或水泥增加重量。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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