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怡:地方主義與中國的憲政轉型 (上)

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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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7日訊】一、 發現一個地方

在我的詞典裏面,地方是一個非常美麗的辭彙,僅次於自由和民主,有一個歌叫「在那遙遠的地方」,在我們傳統的文化價值和制度裏面,有一個很糟糕的東西,梁漱溟先生曾說過,在中國個人永遠不被發現。換這個我最喜歡的詞,就是在中國地方永遠不被發現。地方這個詞,哪怕這個地方就是你伸手觸及你站立的地方,也是遙遠的地方,因為它不被發現。在這種文化的格局裏面,包括我們的情感方向是在這樣一種格局中被塑造出來的,所以對自己的家鄉,對生我們養我們的土地,不需要伸手就可以觸摸的土地,往往卻是遙遠的,往往在政治上只是被統治被管制的客體,而不是主體。是在我們的文化上被遺忘的角落,在我們的情感上也是被忽略的,以前我曾很不客氣的批評人,說有些人自己家裏的房子被拆遷了,他不發脾氣。聽說臺灣人要獨立了,就氣得晚上睡不著覺,這是一種什麼心理。這就象那句歌詞唱的,「在那遙遠的地方」。遙遠的地方是崇高的,跟他緊密相連的地方反而很抽象,這是違反人性的。中國的民主化,不是從中南海開始的一種民主化,而是在我們的情感當中,在社會文化上,在政治上,重新去發現一個地方,重新去建立、建設一個地方。

地方主義就是擴大的個人主義,胡適先生在上個世紀30年代,曾經對學生們這樣講過,你們為自己爭人格就是為國家爭國格,在民國初年有所謂「省界意識」的說法,也是被批判的,說是破壞大一統,破壞國家凝聚力的負面的地方意識。清末民初的時候,各省有很多刊物,叫做新四川、新廣東、新湖南等等。沒有一個新四川,怎麼可能有一個新中國呢?他們當時發現你如果要愛國的話,你首先要愛自己的家鄉,你首先要有一個新的四川,新的湖南,新的廣東,你將來才可能有一個新的中國。這是當時提出的地方主義的新的路徑。你是經過了一百年,這也是今天中國憲政民主要走的道路。所以我有一個非常頑固的看法,我是一個地方主義者,我也是一個共和主義者,我認為如果我的家鄉如果不是一個共和的狀態,我的國家就不可能是一個共和的狀態,四川不是一個民主的四川,中國就一定不會是一個民主的中國,四川人如果不在政治上被彰顯出來,中國人就不可能在政治上被彰顯出來。

梁啟超在清末曾經說過一句話,中國自古以來只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國家。把地方這個詞帶進來也是一樣的。中國人自古以來只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地方。甚至直到今天還是這個思維。想要民主化的人,老是把眼睛盯著中南海的動向,政治局的變化。對中國的民主在民間,在地方,對這樣一種思路沒有信心。前不久巴金去世,很多人談到巴金早年的無政府主義,無政府主義有兩個傾向,一個方面無政府主義與左翼的思想之間是有聯繫的,我們更多的可能是從這個方面看無政府主義,說無政府主義和共產主義之間有很多的聯繫,這也是巴金先生從早年的無政府主義最後走入共產主義的原因。但是,無政府主義和右翼思想也有很深的關聯,比如說反對中央集權,巴枯寧,就是巴金的巴,他在反對中央集權上是最激烈的,是思想史上對中央集權進行了最深刻批判的思想家之一。對無政府主義我們也有很多的誤解,也是一個徹底的貶義詞,以為無政府主義的狀態就是混亂的,意味著無序。其實無政府主義提倡的是一種完全的社區自治,一種群龍無首的秩序。在民國初年的時候,在辛亥革命以後,從民國9年到15年,是聯省自治的狀態。四川和湖南是當時聯省自治中最重要的兩個省份。我沒找到當年巴金對聯省自治運動的看法,但當時絕大部分受到無政府主義影響的人,幾乎都清一色主張地方自治、反對中央集權。

對辛亥革命的理解,以前更多的有兩條思路。一是從滿漢之間,就是民族主義的角度來理解辛亥革命,漢族人推翻異族的統治。一是從推翻帝制要求民主的角度去理解辛亥革命。但是從四川的保路運動出發去理解辛亥革命,還有第三個思路,在以前是被省略或者忽略的,就是地方主義。辛亥革命革命的實質就是地方主義反抗中央集權。保路運動是中國近代史第一場大規模的民間維權運動,這一運動的主旨有兩個,第一是反對中央集權,當時他們就提出「川人治川」的口號,第二是反對國有化,朝廷把民間籌資興辦的鐵路國有化,四川人就站出來,捍衛私有財產權。反中央集權和反國有化的地方主義運動,辛亥革命在全國各省得到廣泛回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地方主義的興起。

相應的,對中國的民主化的理解也有很多種思路,譬如反對一黨專制,要求民主選舉和開放黨禁報禁。這是最顯要的一種。但中國的專制主義政治,共產黨的一黨專制是一個層面,另外還有一個兩千年來的專制傳統,就是中央集權制。毛澤東說「百代皆行秦政制」,這個秦政,就是指的中央集權的、易地為官的郡縣制。中國從秦朝廢封建開始,就終結了任何一種中央與地方進行契約化分權的可能性。從此以一種科層制的官僚體系(郡縣制和後來的科舉制)取而代之,建立了一種中央集權的政體模式。理解和推動中國今天的民主化,有一個思路和當年辛亥革命中被忽略的部分是相同的,就是地方主義反抗中央集權。

中國自秦朝以來,地方政權的級數不斷增加,從二級政府直到清代的六、七級政府。從漢代的二級地方政府算起,後來新增的地方政權建制,都是從中央派出的各種監察機構慢慢演化而出的。這正是中央集權的不斷強化所致。一縣之長都被壓到官僚體制的最低層。上下級別太多,權力集中於中樞,使地方官地位低下,不安其位,懷有所謂「五日京兆之心」。升遷不易,更加劇了清濁之分。一切經營都集中於官場,演變為韋伯所謂的「政治資本主義」。明末以後,顧亭林在《日知錄》中痛定思痛,認為但凡地方政治幹得好,天下就太平。反之則大亂。他說:天下大治,則小官多,大官少;天下大壞,則是大官多,小官少。小官多,大官少,意味著相當程度的地方自治。大官多,小官少,就意味著節節高升的中央集權。所以從顧炎武開始,有識之士終於開始反思中央集權制。他提出一個解決思路,「寓封建之意於郡縣之中」。也就是主張地方主義的興起。

二、地方拯救中央

前段時間國內學界有關於二級地方政府還是三級地方政府的爭論。但重要的不是二級或三級,而是政府的權力架構和合法性來源必須要重整。政治的合法性要從地方來,從我們的身邊來。但在中央集權制下,一個距離我們最近的官員,反而在合法性來源上距離我們最遠。因為皇帝在邏輯上是第一個直接的統治者,而那個離我們家最近的統治者卻是距離皇帝最遠的。於是他和某個具體的老百姓的政治合法性的關係是這樣的:他是有權進行統治的那個人的代理人的代理人的代理人的代理人……

所以重要的不是立法者預先的一種建制安排。兩千年的歷史證明,在一個自上而下的垂直行政體制下,地方政府的建制級數必然有一種天然的增長傾向。預先的建制並不能從根本上保障地方政權不會被越來越多的「大官」擠壓。更不能促使地方成為抑制中央政府專制主義傾向的支點。

一方面,當地方政權的架構上升到省級甚至省以上的大區一級(比如唐之節度使,清之總督),而中央終於承擔不了政治風險的一種多米諾骨牌效應,日益膨脹的地方就會成為顛覆中央政權的力量。如滿洲政權最終亡於各省的獨立運動,唐的滅亡也是如此。但另一方面,所謂「顛覆」,也可能是良性的。地方主義的興起,在憲政不健全的情形下,對中央集權制固然有一種消解、抗衡的作用。而且還有某種「預備立憲」的作用,比如清末庚子之變時漢人督撫的「東南互保」盟約,就是以地方主義的力量拯救了中央的合法性危機。魏晉南北朝的「塢堡政治」也是以地方自救收拾殘局的一個例子。所以在戊戌變法的時候,梁啟超就對這種地方拯救中央的思路有了預見。他在1897年的《上陳中丞書》中,鼓勵湖南巡撫陳寶箴,實行湖南自立自治。以免以後國事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方,中國人不要和大清江山一起玉石俱焚。他認為,「為今日計,必有腹地一二省可以自立,然後中國有一線之生機」。接著梁啟超發表《論湖南應辦之事》,主張湖南「自振自保」,然後「結合南部諸省」,「省與省接」到最後,「可以強天下而保中國」。這一思路日後成為民國初年聯省自治運動所貫徹的方針。

民主總是從地方自治紮根的。地方的興起是一種中性的力量,地方自治的發展如果能得到一個漸進的體制平臺,就可以慢慢積累與中樞進行制度博弈的技術,促成整個政治國家的權力架構及其合法性的邏輯轉換。最終使大一統的集權化的中央,成為憲政民主體制下接受地方讓渡權力而組成的一個「有限政府」。但是如果反過來以地方主義為敵,地方主義就會真的成為一個敵人,一個任何中央集權的專制主義的政權都惹不起的敵人。地方的興起就會成為對中央政權的最大的顛覆力。比如清的滅亡,並非象通常認為的那樣,是因為地方主義的強盛。而是因為清廷愚蠢的固守中央集權的保守主義立場,不明智的、強行的打壓地方自治所致。1906年端方、載澤等人考察西方憲政回國,在《會奏請宣佈立憲折》中說,預備立憲必須首先實行的三件事,其中就包括宣佈地方自治一項。但清廷隨即召開御前會議,卻以預備立憲之名意圖向著中央集權體制回歸。會議確定的立憲四大方針,其一就是以中央集權為本,削減督撫權力,向著郡縣制回歸。這是明顯反憲政主義的保守主義改革。然後清廷一昧的收回財權和軍權,如重設軍機處,新增禁衛軍,依重八旗權貴。在同治以來督撫的久任制,已經逐漸打破「易地為官」準則的局面下頻繁互調督撫,收緊人事權。如三年內兩江總督竟更迭四次,江蘇巡撫更迭三次。1906年推行全國預算決算表,將中央與地方的所有費用由度支部通盤籌算。這是中國歷史上無數皇帝想做但是一直做不到的,「一竿子到底的,最徹底的中央集權的辦法」。清廷的愚蠢可想而知。這個東西致使各省群起反抗。在各省的搪塞和清廷孤注一擲的堅持下,1910年勉強通過了第一份全國預算決算表。一年後各省便在槍炮聲中宣佈獨立。整個辛亥革命的一個實質,就是地方主義反抗中央集權。

三、打倒張德江

任何權力的集中制,最後只會變成風險的集中制。譬如「請示彙報」是中央集權體制和易地為官原則的一個必然產物。處理問題的級別越高越有效,越說明問題受重視,越不傷害地方權力的正當性。這恰恰是地方行政制度嚴重喪失責任能力、甚至瀕臨無效的一個危險信號。這種無效是中國兩千年中央集權制的一個惡性腫瘤。如果所有官員的合法性都來自一個自上而下的最高權力中心,「成我者惟上,格我者亦惟上」,儘管成文法上有縱向的許可權劃分,但這種劃分只是功能性的,也就是臨時性的。中央在理論上有權干預地方的一切政務,隨時有權將留用給地方的權力拿過來自己直接行使。這種一竿子到底的行政權,由一竿子到底的人事權帶來,也由一竿子到底的權力合法性所決定。官僚們為了規避責任,往往也都學會了審時度勢,向上轉嫁政治責任。

舉一個例子。2005年6月4日,湖南將嘉禾搞野蠻強拆的縣委書記和縣長撤職。據新華社報導,這是中共湖南省委經國務院批示進行調查之後,作出的決定。上報經國務院第52次常委會議「同意」。第二天郴州市任命了新的縣委書記,並提名了新縣長。按目前共黨的人事制度,市委有權任命縣委書記是常態,撤一個縣委書記卻要省委研究,經中央政府同意,是一種非常態。從湖南的一個市到國務院,之間千里迢迢,中間經過各級領導官員的同意鏈條,這既是一個權力傳輸的鏈條,也是一個責任和風險傳輸的鏈條。因為如果一種權威向下的複製和傳播是順暢的,那麼責任和風險向上的複製和傳播也將是「順暢」的。這就是中央集權制的代價。民主化的好處是什麼,地方選舉在轉移了地方官員的權力合法性來源的同時,也轉移了上級政府在人事抉擇上的政治責任和風險。因為承擔一切人事任免的責任風險,正是中央集權體制在政治上最沉重的代價之一。每一次人事授權的失誤,都會直接傷害中央政府的權威。

平常地方的人事任免不會驚動中央,各級政府或中共黨委在程式上也是有許可權劃分的。但嘉禾的野蠻強拆顯然引起了巨大的社會輿論壓力。這種情況下往往地方黨委和政府就不敢擅作決定,因為害怕承擔決策的責任。而中央也可能擔心地方的擅作決策給自己傳遞風險,於是往往選擇主動干預。這時易地為官體制下的「潛規則」就出現了,面對重大事件,書面上的政府權力縱向劃分就會失靈,讓位於一套垂直化的請示和批示制度。但到底請示和批示到哪一級,又將「問責」到哪一級?只能視影響大小和時運好。所謂道心惟微,人心惟危,制度也就因此失去了基本的可預期的功能。因此中央集權的程度越高,中央的政治合法性的耗散速度就越快。

這就是中國今天的一個現實,民眾對中央的不滿普遍超過對地方的不滿。因此中央的崩潰速度,也必將超過地方政治的崩潰速度。儘管「反貪官不反皇帝」是歷代造反策略對政治合法性的一種遷就,但事實上皇帝總是比貪官垮得快。中央本身,成為中央集權制下的一個「冤大頭」。未來二三十年內,中央一旦垮臺,誰來救場?多半將不會是反對黨出來救場,而是地方出來救場。甚至未來的真正成熟的反對派,也可能從地方黨政勢力中搖身變出來。就和清末一樣。反過來,如果中共也象清末的慈禧一樣愚蠢,地方主義也會象清末一樣,成為壓垮共產黨體制的井噴而出的勢力。

如果觀察最近幾年廣東的情況,也可以看到類似清末立憲改革中地方主義興起與中央集權回潮的相似局面。目前廣東的省委書記張德江,已經成為所有廣東人的敵人。廣東是中國改革二三十年來地方主義遺產最強大的地方。經濟文化和新聞媒體上固然不用說,就是政治上也有地方主義政治的罕見的傳統。但是從張德江到廣東後,從鎮壓南方都市報、南方週末、南風窗等一大批媒體,到鎮壓太石村村民,再到汕尾對失地農民開槍殺人。張德江不是一個人,他真的是三個代表,他早年留學朝鮮的金日成大學,作為原江系的人馬被空投到廣東來,就是代表共產黨的中央集權體制,專門來破壞廣東的地方主義勢力的。今日的廣東,短短幾年時間,就從經濟上的特區省份,淪為政治上最左、最保守的防止顏色革命和地方主義崛起的集權特區。僅僅從政治的意義上看,廣東人含辛茹苦熬了二十幾年,把地方主義的黨內民主派任仲夷,變成了中央特派員的保守派張德江。據說最近在廣東出現了「驅張運動」的一些努力。而張也即將被調任。在我看來,經過張德江時代,廣東的改革要麼已經徹底失敗了,要麼已經成為了潛在的反抗中央集權的堡壘。(待續)(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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