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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家網拍業者登記 國稅局深入拍賣網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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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二十三日電)網路拍賣風行,但有多少網路賣家願意依法報繳稅?財政部北市國稅局副局長陳文宗今天指出,已有116家網路賣家主動進行稅籍登記,並已繳逾新台幣30萬元的營業稅。雖然網拍平台業者不太積極配合提供資料,但他說,國稅局承辦人員已加入成為拍賣會員,從中觀察網拍運作。

針對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的業者,補辦營業稅籍登記及自動補稅免罰的輔導期限已於去年(九十四年)11月4日屆滿。陳文宗表示,截至目前為止,轄區內有116家網路賣家主動進行稅籍登記。

在已完成登記的賣家中,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的個人及公司組織有18家,另每月銷售額在20萬元以下,經核定免用統一發票的個人賣家則有98家。

不過,這些賣家中,近半數的賣家因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也就是銷售貨物的起徵點為6萬元、銷售勞務起徵點為3萬元,雖然他們已辦妥營業稅籍登記,但仍可依法免徵營業稅。

已辦妥登記並核定使用統一發票的18個賣家,94年11至12月申報的銷售額合計560萬3826元,按稅率5﹪計算銷項稅額,並扣減申報的全部進項稅額後,實繳營業稅23萬1197元。免用統一發票的98個小規模賣家,94年10至12月經營網拍的銷售額達913萬7543萬元,按1﹪稅率計算並扣減申報進項稅額後,實繳營業稅為8萬9135元。

陳文宗表示,雖然網路拍賣平台業者如雅虎奇摩公司可能是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不是非常積極配合提供資料,但國稅局承辦人員已加入拍賣成為會員,將從中觀察網路交易狀況,除更進一步瞭解拍賣檯面上下交易的狀況,也可視情形向平台業者索取相關資料。

他指出,目前國稅局還是站在輔導與瞭解立場,不會主動進行查核,等到拍賣發展成熟,賣家不至於因繳一點稅而離開這個領域,國稅局才會展開查核。

他呼籲,為建立合法經營形象,有營業行為的賣家,應確依規定辦理營業稅籍登記,誠實納稅;也建議已依法辦妥登記的賣家,主動在自己的拍賣網頁或網路商店揭露相關訊息,例如統一編號、稅籍編號、使(免)用統一發票等註記,以取得買家的信賴,建立口碑及商譽,更歡迎消費者對應開未開發票的賣家進行檢舉。

尚未辦理登記的賣家則應儘速向戶籍地或居住地所屬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補辦登記及補報、補繳營業稅,以避免被查獲處罰。在輔導期已辦理登記,但登記前有其他銷售額尚未申報補稅,則在3月31日前補稅可免予處罰。

陳文宗說,若等國稅局展開查核行動,凡是符合應辦而未辦理登記的賣家被查獲,除依法補徵應納稅額外,並可按所漏稅額加處1至10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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