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ETC標案生變 遠東聯盟得標案遭法院撤銷

人氣: 2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陳亦偉台北二十四日電)引發爭議的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系統標案出現重要變數!台灣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宣判,撤銷當時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辦理甄審時,將遠東聯盟評為「最優先申請人」的決定,若未來高公局敗訴確定,恐使ETC標案必須重新評估。

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新聞稿指出,法院認為「本件甄審公告認定參加人遠東聯盟為最優先申請人之判斷,違反平等、公益原則,應予撤銷」。

高等行政法院發言人張瓊文指出,法院認為違反公益的理由,主要是整個ETC建案分初級、中級、高級三個不同階段的衛星收費標準,到目前為止高公局卻未與遠東聯盟達成完整的收費協商,達成的僅只於最初期的標準型,也就是目前車上機的收費,將來若系統轉換時,消費者還必須更換新機器,將影響消費者權益。

此外,張瓊文表示,ETC中有關衛星定位繼承收費事宜,高公局只和遠東聯盟協商,卻沒跟次優先的台灣宇通公司協商,法官認為高公局也違反平等原則。

全案判決後,高公局仍可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若高公局未上訴,或日後高公局被判敗訴確定,屆時整個ETC 招標可能必須重新招標,或由高公局依法宣布由次優先廠 (台灣宇通)遞補得標,影響層面深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