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博克第一案」引發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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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4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聞劍採訪報導)南京大學教授陳堂發狀告中國《博克網》不刪除他人博克謾罵自己的文章,從而引發「中國博克第一案」。

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副教授陳堂發,在引領中國博克網站趨勢的中國《博克網》上,偶然發現署名K007的一位博克在網上用「爛人」、「猥瑣」和「流氓」等污辱性語言,指名道姓地辱罵他用自己所寫教材教授的一門課讓學生理解起來糟糕透了。

發現謾罵自己文章的陳教授雖然通知中國《博克網》,要求刪除,但中國博克網以K007博克並沒有違反有關博克規定爲由,沒有及時按照陳教授的意願去做,於是雙方對簿公堂。

記者打電話到代表陳堂發教授的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接聽電話的陳姓律師向記者講述了案情的進展情況—-

陳律師:「據我所知,網上有一些人看到,現在是管轄權有異議,已經上訴到中院,裁定還沒下來。我們的法律,起訴以後可以提管轄疑議。

因為他現在告的《博克網》總部是在杭州的,公司這邊可能提出來質疑,但是被告的住所是在杭州,告的話應該是由杭州來告的,不應該在南京起訴,這是管轄上的疑義。就訴訟上來說,就是在拖延時間,避開本體,反正現在先提管轄上的異議。」

陳律師所說的中院是指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而中國《博克網》總部設在杭州。雖然現在案件還沒有最終定論孰對孰錯,但引發的社會討論,觀點卻涇渭分明。站在博克一邊的說「博克無罪」;擁護陳堂發的一邊卻說,中國應該立法規範博克。

對此,旅居加拿大的資深網路作家,同時也是博克人的任不寐表示—-

任不寐:「無論是博克還是中國的《互聯網》,其實一直存在著立法方面的一個困局,一方面毫無疑問的,保護言論自由的法律並沒有建立起來,在這個法律建立起來之前,就先建立保護懲治言論這方面的法律,顯然是一個矛盾。

中國現在最需要立法的內容應該是怎樣保護公民的言論自由權,當這個法律健全以後,才可能存在譭謗、個人誣蔑等這方面的懲罰。」

有趣的是,陳堂發狀告的不是博克主人K007,而是提供託管服務的中國《博克網》。對此,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的陳姓律師表示—-

陳律師:「《博克網》是無所謂,因為那個人告的是公司,並沒有把那個侵權的、就是寫東西的人告上去,因為通過網上,不可能知道這個人是誰。反正就是從訴訟策略來說,當初告的時候,可能情緒比較激動,過一段時間以後可能會好一點。」

「博克」從九年前在美國誕生發展迄今,立法規範博客已成各國共識,但是如何立法規範中國的博克,任不寐對此表示—-

任不寐:「我們不能把程序立法和實體立法混為一談,像博克這樣的媒體,首先它是程序法的對象,就是媒體、博克這種新的傳媒方式,應該是立法保護的對象。

只有這樣的法律健全以後,在媒體當中,一些個人譭謗性的範例才應該是法律的對象,法律可以去約束他。約束他並不是要約束那個博克本身的存在,而是要約束發言人本身的,看他們是不是犯了譭謗罪,我想這兩個問題不能混為一起去談。」

中國《博克網》介紹,「博克」是繼「電子郵件」、「電子留言板」和「即時短信」之後的第四種網路交流方式。博克人可以利用博克輕鬆地表達自己的想法,發佈自己的心得。然而,有學者提出,「博克」雖然具有開放、自由、流動和匿名等特點,全球一億多博克差不多兩成在中國,但它不應成爲任意發表不負責任言論的「公共黑板」。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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