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縣公安局貼出公開信 顛倒黑白 恐嚇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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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9日訊】沂南縣雙堠鎮東師古村的全體村民:

2006年2月4日,雙堠鎮東師古村的陳華因故意損壞公私財物被我局依法予以治安處罰。2月5日19時許,陳華之妻陳登舉將雙堠鎮政府工作人員和東師古村民兵工作用的篷布太陽傘撕壞,將火爐踢到,並與他人趕到村委辦公室將窗戶玻璃打碎,將屋內暖瓶摔壞,並追打政府工作人員。19時05分,我局雙堠鎮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後立即趕到現場處置。在依法調查期間,個別不法人員將警車和鎮政府其他工作用車擋風玻璃雜碎,並掀翻至路溝內。這是一起有個別不法分子挑動不明真相的群眾形成的故意損壞公私財物、妨害執行公務案件,後果嚴重。其行為已觸犯國家法律,必須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懲處。

打擊違法犯罪、維護法律尊嚴是公安機關的職責,同樣也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我們希望全體村民都要知法守法,踴躍同違法犯罪行為作堅決斗爭,積極向公安機關提供案件線索,檢舉揭發違法犯罪,楊善懲惡,匡扶正義,共同維護好一方的平安。

再次,我們也嚴正警告參與作案的不法分子,立即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坦白交待違法犯罪事實,爭取政府從寬處理,否則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

沂南縣公安局(章)

2006年2月8日

志願者注:
該公開信存在多處謊言:
陳華被政府打手毆打卻被安上”損壞公私財物”的罪名予以拘留。

雇來看管陳光誠的打手被說成是東師古村的” 民兵”,這一點連鎮政府管民兵的干部都表示不能接受。花錢雇來監視陳光誠的還有未成年人和50多歲的人,不符合民兵的法定年齡要求。

明明是杜德海被石塊打傷顱骨、多名村民受傷,卻被說成村民”追打政府工作人員”。(杜德海現在醫院,公安局預付了醫藥費1000後,2月8日拒絕繼續支付費用,醫院方已經停止治療。)

派出所自己趕來襲擊村民,卻說接到群眾報警。

“工作用的篷布太陽傘”實際上是為了軟禁陳光誠而立在陳光誠家門口和陳華家大門口的太陽傘,軟禁陳光誠是鎮政府的什麼”工作”?依據哪條法律對一個盲人軟禁近半年之久?這封公開信欲蓋彌彰,恰恰證實了雙堠鎮政府及其打手充當上級惡勢力的狗腿,非法拘禁公民的犯罪事實。

沂南縣公安局臨沂市政府的某些人員,你們應該認識到:侵犯人權的正是你們的野蠻行政、濫用權力的違法行為;破壞和諧安寧的正是警匪聯合打壓維權者、掩蓋真相、與村民為敵的丑惡行徑!

你們還是好好想想陳光誠的妻子說的那句話:”你們做了這樣沒有人性的事情,還覺得自己強大?”

(博訊記者:蔡楚)

──原載《博訊》(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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