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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案首波起訴 宋乃午多次向廠商索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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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十七日電)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弊案,台北地檢署今天起訴前交通部長秘書宋乃午及公關業者蔡錦鴻兩人,檢方說,宋乃午指示蔡錦鴻以購畫、贈畫的方式索賄,還要求蔡錦鴻為他打點租屋、旅遊、宴飲等,前後獲利七十多萬元。蔡錦鴻除長期行賄宋乃午,也行賄、招待宴飲多名官員、甄審委員。

檢方起訴指出,曾任精業科技公司協理的蔡錦鴻是ETC案的公關掮客,利用長期接送宋乃午上下班機會,拉攏宋乃午,做為刺探ETC案政府招標相當機密資訊之用。

由於宋乃午的女友于慧正開設的公司正好專販故宮仿畫,宋乃午索賄為避人耳目,主動要求蔡錦鴻,以向于慧正購買畫作的方式受賄,蔡錦鴻先後花費新台幣十七萬五千餘元購入「明皇幸蜀圖」、「子母雞圖」等畫,贈予宋乃午。

宋乃午收賄後,則安排交通部路政司科長周永暉、民航局運管組副組長陳天賜 (均為ETC案顧問標評選委員、專家資料庫的名單)與蔡錦鴻餐敘,由蔡錦鴻贈畫予周永暉、陳天賜兩人,由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負責製作ETC案系統分析報告,是廠商能否獲選的重要評估,蔡錦鴻因此也贈畫給運研所所長林大煜。

除前述人員外,官派甄選委員中的公路總局副局長謝潮儀、高公局組長祁文中,也被查出收受宋乃午轉贈的畫作、琉璃等禮品,而宋乃午收賄部分還包括旅遊、宴飲簽單、租屋、電器購置等費用全由蔡錦鴻買單,總計在ETC案中,宋乃午收受蔡錦鴻的不正當利益逾七十萬元。

檢方在偵辦ETC案過程中,另外還查出宋乃午也曾在台鐵計軸器招標案中,向蔡錦鴻洩露審標規格;台鐵計軸器案已由北檢於去年初偵結起訴,蔡錦鴻一審時則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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