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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鐵道怪客懸賞獎金應提高到一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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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二十日電 ) 鐵道怪客連續犯案六次,到現在抓不到凶手,承辦檢察官蔡榮龍表示,由於證物太少,犯案地點偏僻又沒有監視器,偵查一直無法突破,他建議台鐵將懸賞獎金提高到一千萬元。

目前台鐵的紀錄中,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十二月二十三日、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八月二十一日、九月十二日及這個月的十七日,在枋寮和枋山一帶,台鐵的鐵軌都被破壞過,其中去年六二一造成自強號出軌,十五人輕傷,今年三月十七日一死二傷,其餘火車都是有驚無險的通過,未釀大禍。

雖然有四次犯案在二十一日,但檢察官蔡榮龍說,二十一日並沒有什麼特殊意義,至於幾乎都選在月圓之夜犯案,蔡榮龍對此未表示意見。

在專案小組的紀錄中,鐵道怪客曾經在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在與三一七事件出事現場往南一公里處,發現了一個脫軌器,放在鐵軌上,火車經過時被壓碎,當時幸好火車沒事,而這個脫軌器與台鐵目前使用的脫軌器不同,是老式的脫軌器,研判可能是怪客自己焊接,在六一二事件發生後,專案小組也依此脫軌器,調查二十多家的鑄鐵廠,但無所獲。

九十三年的十二月二十三日,怪客在枋寮的一處隧道壁上,以噴漆留下「勁達興」的字樣,九十四年九月十二日在枋寮平交道北側三百公尺處,又破壞彈簧扣夾,並以黑色簽字筆在石頭上留下「我們偷東西給健達興,為什麼你們不抓他,官商勾結」等字樣。

專案小組調查過勁達興 (歹徒在第二次留字時把「勁」寫成「健」 )鐵工廠相關人員,但未發現有可疑人物。

鐵道怪客三一七又犯案,而且造成人員傷亡,專案小組到現在仍沒有掌握特定對象,檢察官蔡榮龍表示,這次犯案的地點非常偏僻,兩旁都有高聳的樹,目前搜集到的證物,只有老虎鉗和礦泉水的瓶子,在事發現場一百公尺處的隧道口找到,但上面都沒有留指紋,所以研判歹徒在破壞時是戴著手套。

蔡榮龍說,礦泉水瓶也有可能是出事火車乘客在等待時喝的,但老虎鉗有可能是歹徒留下,因為鐵軌有一條較短的連軌線被剪斷,專案小組正比對中。

他表示,魚尾板被鬆開,火車通過不見得會出事,這次歹徒有將鐵軌移位分開,才導致列車翻覆。

蔡榮龍表示,出事列車與上一班列車中間距離七十六分鐘,台鐵指出這麼長的時間,要做三一七現場的破壞,時間綽綽有餘,打掉一個彈簧扣夾的時間,就像打一個高爾夫球出去一樣,而且一個人就可以完成所有的破壞,所以犯案不見得需要二個人以上,專案小組到現在並不敢確定犯案到底有多少人。

他說,三一七出事地點偏僻,附近都是水果園,但現場有一條捷徑可以上去,因此,專案小組研判,歹徒應該有地緣關係,熟悉附近環境,可能是枋寮、枋山一帶的人。

自去年六二一後,一直未能破案,蔡榮龍說,主要是因證物不多,出事現場偏僻又沒有監視器,最好是附近居民在案發前後,有發現到可疑的人事物,提出檢舉,案情看能不能有突破性的發展。

蔡榮龍說,怪客不斷犯案有損台鐵形象,一位死者都要發五百萬元的撫恤金,他認為五百萬元的懸賞金太少,應提高到一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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