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個人破產申請暴增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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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9日訊】(大紀元時報記者編譯)依據美國法院行政辦公室上週五發佈的消息指出,去年財務拮据者為趕在10月17日新的破產法生效前申請破產,聯邦法院訴請破產的案件從2004年的1,563,145上升為2005年的2,039,214,暴增30%創下歷史新高。

據美聯社報導,新的破產法是25年來美國最大幅度的破產法修訂,這使得破產者更難塗銷信用卡及其他債務。在新法制定前,申告破產人數一直維持穩定。

在美國破產法中,有第七章(完全的破產)以及第十三章(重整式的破產)之分。前者債務人一旦宣告破產,除了特殊情況,否則負債可以全數免除;如果破產申請人的收入是在本州平均數以上,而且在付清特定債務和開銷外,每個月還至少剩餘100美元者,則只能適用於較嚴格的第十三章五年還款計劃,即五年內每個月償還一百元。

新的數據顯示,去年第四季,包括10月17日新法生效前二週,依第七章申請破產件數陡增為560,654,2004年同期為254,518;而依第十三章申請破產件數降為93,714,2004年同期為109,116。

破產法對於申請人在正式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的六個月前,必須先向債務諮詢公司(Credit Counseling A-gency)諮詢債務重整償債計畫。國家消費者破產辯護律師協會根據CCA共61,335個個案研究,發現這項法案未能阻止債務人濫用信用,而且對原先可合法申請破產的人造成阻礙。在這61,335例中,有97%完全沒有償債能力;79%由於失業、鉅額醫療費用、喪偶而陷入財務危機。

這項新破產法經由國會支持者、銀行、信用卡發卡公司等歷時八年的努力才通過。支持者說,為杜絕破產系統被濫用,新條款是必須的。反對者則說,這樣的改變對低收戶、單親媽媽、少數族群、老年人特別嚴苛;對那些失業者和負擔龎大醫療費用的人也形同撤去一張安全防護網。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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