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國稅局違法慘遭勞教

標籤: , ,

【大紀元3月30日訊】中共的勞教制度被廣為譴責的情況下,仍頻頻被貪官們作為打壓反抗者的工具。最近由國家級媒體披露的一案引起多家地方媒體轉載。

據「央視調查」報導,原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公務員李文娟因多次上京舉報該局的違法違規行為,兩次被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辭退,並在被刑事拘留即十天後,又被勞動教養一年。

據報導,今年43歲的李文娟,因實名舉報當地國稅局存在人為減免和少收企業巨額增值稅的現象,兩度被拘留,最後以「舉報上訪擾亂罪」送勞動教養。李文娟的舉報,沒受到任何部門的保護,反而給自己和家人帶來了災難。

李文娟1983年進入鞍山市國稅局工作。2000年她開始在鞍山市國稅局直屬稅務分局計會科工作,負責稅收款項的賬目登記。在工作過程中,李文娟發現稅務分局內部存在一些違反國家稅收法規的行為,如人為調稅、違法退稅等。光人為調稅一項,每月少收稅款幾千萬。

2002年6月,瞞著家人,以旅遊為名,李文娟帶著舉報信和相關賬目證據赴京,向國家稅務總局等單位遞交了舉報信。在舉報信中,李文娟不僅留了真名,而且還附上身份證複印件。之所以實名舉報,李文娟一則想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二則萬一事情洩露遭報復,還有可能得到相關部門的保護。

但是,李文娟的命運從此急轉直下。當年8月15日,即舉報兩個多月後,李文娟被調離鞍山市國稅局中央省直屬企業分局,調到了鐵東分局做監察室紀檢。那是一個空銜,什麼工作也沒有。此後,李文娟接著舉報,與第一次舉報不同,這次還包含了伸冤的目的。2003年中國新年過後,李文娟第二次寫信實名舉報,直言鞍山市國稅局有關領導存在截留增值稅、少征企業所得稅等系列問題,沒想到,這封信竟被轉到鞍山市國稅局有關領導手中。

不久,鞍山市國稅局有關領導找到李文娟,要把她從鐵東分局調回原屬分局配合自查。李文娟表示不服從調動,該局人事處長當即宣佈辭退李文娟。直到2003年6月16日,鞍山市國稅局以曠工為由正式辭退了李文娟。

為擺脫困境,李文娟繼續向上反映自己的遭遇。2004年2月,李文娟終於恢復了工作,並到鞍山市國稅局鐵東分局上班。但是到了9月3日,鞍山市公安局三名員警突然「來訪」,出示了傳喚通知書後,將李文娟拉到了鞍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李文娟被要求在一個寫有「涉嫌誹謗」字樣的刑事拘留票上簽字,她沒有簽字,但還是被送到了看守所。警方的拘留理由是:李文娟捏造事實,在人民網上發表文章,敗壞鞍山市國稅局有關領導的名譽。

9月6日,警方以案情複雜、需要異地偵查為由延長拘留。9月9日,又以李文娟有流竄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為由,延長拘留23天。2004年10月3日,李文娟的刑事拘留被解除,但是卻被轉為勞動教養。就這樣,李文娟被押送至遼寧省女子勞教所。

回憶起在勞教所的那一年,李文娟至今感慨萬千。「首先覺得忍受不了那種日子,想馬上出去,第二想法就是要出去伸冤。我都幾次想死,但在那裏面死不成。人痛苦到了連死都辦不到,那種痛苦可想而知。對於當初的舉報,我倒是沒後悔,就是覺得沒有這種能力去做這種事,並且,恐怕這一生都不會具備那種能力。」

為了儘快地獲得自由,李文娟很快向勞教所所在地法院——瀋陽市于洪區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撤銷對她作出的勞動教養決定。

瀋陽市于洪區法院受理了李文娟的上訴,並於當年12月10日一審開庭,但判決結果遲遲沒下達。直到2005年7月18日勞教結束,法院的判決都還沒下來。就在這段時間裏,李文娟第二次被鞍山市國稅局以曠工為由辭退。為了早日獲得判決,李文娟的家人曾幾次到全國人大等單位上訪,並獲得了全國人大的關注。2005年10月27日,瀋陽市于洪區法院終於作出一審判決:李文娟勝訴。

據報導,在勞動教養期間,李文娟接到兩封恐嚇信,她的家人也接到過恐嚇電話,被警告說不要管她的事,誰管誰就會受到懲罰。為安全起見,家人很少出門,菜都得拜託親戚送來。李文娟的兒子,也不敢去上學了,老害怕有人害他。「沒有小朋友跟他玩兒,他就在家呆著。他不愛說話了,性格變得特別孤僻。後來給他買了小鳥兒,他每天就跟小鳥嘮嘮嗑解解悶兒。」李文娟滿懷歉疚地說。

轉自《觀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轉自互聯網論壇﹐未經本站核實

相關新聞
填報加拿大2005年度稅表答問(6)
農業大國擔心世貿談判無法如期完成
中國財收雖高 稅賦沈重排名世界第二
宏碁去年稅後獲利近85億元 每股純益3.83元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