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6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epochtimes.com。
問題三百一十七﹕我美國公民丈夫(白人)同我一起在一個星期前面試I-130/I-485 申請。是被分開問的。我只有“感恩節在哪兒吃的飯”同我先生答的不一樣﹐其他基本一樣。但是申請還是被拒絕了。我心裡很痛苦﹐我們是真正的結婚﹐現在我該怎麼辦﹖
解答﹕你的“其他基本一樣”聽着不大對勁兒。要完全一樣才行。美國人認為感恩節晚飯是個很重要的事情﹐一個人不可能在幾個星期後就忘了。其他的類似的問題是“聖誕節”“生日禮物”“臥室佈局”“見過對方父母沒有”等等。有時在面試前移民局已經做了實地調查﹐所以他們在面試時已經心裡有數了。所以他們做決定時顯的非常自信。
如果你的婚姻的確是真正的﹐你可以上訴移民局的決定。為了不耽擱上訴用的時間﹐你可以馬上報上新的I-130/I-485。但願移民局不會I-130/I-485 拒絕信和“逐境程序開始通知”一起寄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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