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321) 失去身份應首先想到245(k)﹐可緩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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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8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epochtimes.com。

問題三百二十一﹕ 我的前僱主在2003年11月幫我申請了勞工紙﹐到現在還未批准﹐而我的前僱主已經不存在了﹐我想知道我還可以申請I-140﹐I-485﹐和I-765嗎﹖我現在在美國是B-2身份﹐I-94已經作廢了。但簽證2011年才作廢。如果有個新僱主願意替我申請PERM﹐我可以在美國這兒等待我的申請嗎﹖還是我必須要回我的母國申請工作簽證﹐批准後再入境美國等待綠卡的申請﹖

解答﹕在245(k)的法案下﹐如果你的B-2身份失去沒有超過180天﹐你可以基於EB-1申請I-140/I-485和I-131/I-765。如果超過180天﹐你什麼都做不了。新的僱主可以替你申請PERM或EB-1﹐但是由於失去身份超過180天﹐你不能調整身份。最糟糕的是你不能離開美國﹐一旦離開你就3年或10年不得入境美國。

身份黑了是很危險的事。如果你的身份已經黑了超過180天﹐在現行法律下除非你申請庇護或同美國公民結婚﹐否則你是無法調整身份的。 換句話說﹐一旦你的身份黑了﹐很難再變白的。所以為什麼有9百多萬失去身份的人在等待讓他們身份變合法的新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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