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花”案 究竟是龐龍抄襲還是田豐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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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1日訊】(據中華網4月11日報導)最近,以演唱《兩隻蝴蝶》一舉成名的網路歌手龐龍可謂是官司不斷。“超女侵權《兩隻蝴蝶》案”剛剛勝訴,龐龍簽約公司鳥人藝術起訴萬訊通彩鈴侵權一案尚未了結。正在告著別人,昨天卻有官司找上門來,海南音樂人田豐認為龐龍的《你是我的玫瑰花》中的高潮部分,抄襲他創作的歌曲《最愛》,而因此要將龐龍告上法庭。
  
  田豐:“玫瑰花”抄襲我的《最愛》
  
  “從這首歌的詞、節奏型和音型來說,我覺得都抄襲了我的歌。”昨天,海南音樂人田豐認為著名歌手龐龍的《你是我的玫瑰花》中的高潮部分,抄襲自他創作的歌曲《最愛》,而因此要將龐龍告上法庭。田豐向記者展示了兩首歌的雷同之處。他表示,兩首歌的核心樂曲的8小節有著很多相似之處,節奏型、音型、速度幾乎一致,只是音調和詞曲有些改動,將“你是我的最愛,你是我的期待”改為了“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我的創意被抄襲了,我不敢相信,這樣的事會發生在一個知名歌手的作品中。”他說,《最愛》這首歌是他2004年12月創作並取得了版權登記的。2005年2月,他將這首歌放到網路上進行宣傳。同年4月,為了推廣這首歌,他將已經錄製好的CD寄給了龐龍,當年9月,龐龍就推出了《你是我的玫瑰花》。“《最愛》這首歌收錄在我專門為歌手阿正打造的專輯中,是我的心血,我一定要討個公道。”
  
  記者瞭解到,上週末,田豐已經將起訴書遞交到朝陽區人民法院。記者在訴訟書中看到,田豐提出要讓龐龍在北京主流媒體上道歉,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以及精神損失10萬元,同時,訴訟期間的一切費用由龐龍負擔。
  
  鳥人公司:田豐想借著龐龍炒作
  
  記者發現,《兩隻蝴蝶》《你是我的玫瑰花》的作者均不是龐龍,他只是演唱者而已,按理說抄襲應該是作者之間的事情,而侵權應該是歌手簽約公司的事情,應當與龐龍個人無關,可為什麼田豐唯獨要告龐龍呢?昨天,記者致電龐龍簽約的鳥人公司法人代表周亞平。對於這件事情,周亞平認為田豐此舉純屬借著歌手龐龍進行炒作,暫時不予回應。不過如果對於公司名譽造成不良影響,鳥人藝術不排除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權利。(記者:張學軍 閆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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