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勞教所盜取法輪功學員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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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文華綜合報道)近日記者從一篇大陸官方報道中找到大連器官移植中心,活體肝臟移植的供體來自于河北唐山。以此爲綫索,發現數位慘死于唐山荷花坑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他們的器官都被勞教所盜取了。

據健康報近日報道,解放軍總醫院第二附屬醫院(309醫院),中華醫學會器官移植學會分會副主任委員、解放軍器官移植中心主任石炳毅教授披露說,近十多年來中國已實施各種器官移植9萬餘例,僅2005年就進行了近10,000例腎移植、近4000例肝移植。

唐山來的活體肝供體

2003-7-23的大連晚報曾發表了一篇“臺灣患者在大連換肝”的報道。文章說:“2003年7月12日晚,50歲的臺灣人劉東權住進大連醫科大學附屬二院器官移植中心病房。入院第二天劉東權又出現了肝昏迷,隨時有死亡的危險,必須立即實施肝臟移植手術。大連器官移植中心立即向全國十幾個城市的醫療機構緊急求援,要求在盡短時間內提供與劉東權相匹配肝臟供體。

7月16日唐山傳來消息,在當地找到合適的供體。7月18日16時50分,肝臟供體被安全運到大連,17時30分,劉東權被推進手術室,5個小時後,肝臟被成功移植到劉東權體內。”

醫學專家分析說,肝臟在體外存活時間很短,該新聞稱16日在唐山找到供體,18日供體被運到大連,這說明找到的必然是活體供體,否則肝臟不可能在體外存活48小時以上。很可能是一個活人的器官于18日在唐山被摘取後運到大連,或者是把活人運到大連後再摘取器官的。

趙英奇遺體頭部塌陷,右肋缺塊肉,臀部兩邊各一塊黑紫色。


近日大紀元報道了很多大陸勞教所盜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案例,于是記者到明慧網檢索被唐山勞教所迫害致死的案例,一查結果果然證實了:位于唐山市的唐山市勞教所(荷花坑勞教所),先後迫害死多名法輪功學員,而且有足够證據證明,河北省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參與了盜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

趙英奇死後被301醫院專家搶救?

明慧網在迫害致死數據庫中顯示:趙英奇,男,59歲,唐山市古冶區南範各莊礦管科工人,1987年因礦井礦難住院九年之久,出院後被定爲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級傷殘。

趙英奇修煉法輪功後,從拄雙拐、坐輪椅到自己騎自行車、三輪車,身體完全恢復健康,讓世人驚奇。雖然法律規定傷殘人不應該被勞教,2002年11月20日,趙英奇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進荷花坑勞教所勞教,不到40天就被酷刑折磨致死。

趙英奇的妻子趙燕如在給法院的申訴書中寫到:“11月20日我丈夫趙英奇被抓進荷花坑勞教所,12月30日下午4點,勞教所一大隊的艾振民開車到我家,說趙英奇突然發病,腦幹出血150毫升,正在人民醫院搶救。

我在2小時後趕到醫院,當時有很多警察在病房處把守。我丈夫睜著雙眼不動,嘴裏插著約三毫米粗的塑料管,人骨瘦如柴,手指頭象筷子棱一樣特瘦,跟勞教所說的完全不一樣。(勞教所說趙英奇吃的很好,精神也好,對他照顧的也好),還沒等仔細看,我就被趕出病房。

12月30日晚7點左右,醫護人員說我丈夫死了,幾次敦促我們把他送入太平間。而且不許我們在那多停留。第二天的12月31日,我和孩子要求給他爸擦洗整理穿衣服,但警察只讓孩子進去,沒讓我進去(不知這是哪家法律)。孩子出來說:“我爸咋那麽瘦了,而且死不瞑目”。後來我們發現,趙英奇的頭部塌陷,右肋缺塊肉,臀部兩邊各一塊黑紫色,右嘴角流至耳朵有血迹,手指青紫順延到脖子及後背。

可我最後接到醫院的死亡通知書上寫的死亡時間却是“03年1月2日晚8點零2分”。我在03年4月份得到了人民醫院的病歷,看到病歷首頁寫著03年1月2日“搶救一次成功”,臨時醫囑寫著:2003年1月1日專家(北京301醫院)會診費一千元。

趙英奇2003年12月30日就被放到了天平間,而醫院死亡通知書上寫的死亡時間却是“03年1月2日晚8點零2分”。

03年7月25日我給荷花坑勞教所艾振民打電話,要北京301醫院專家會診的結論和一千元的收據,艾振民驚慌失措的說:“那是醫院的事,你找醫院吧。”我打電話找到醫院石文建主任詢問此事。石文建又推給勞教所,我說是勞教所讓找醫院的。石文建說:“那好,你找勞教所的領導,你們一塊來醫院,我給你們當面說清楚。”據石文建說,勞教所表示要花這錢的。後來我給艾振民打電話,他都關機。

唐山市人民醫院臨時醫囑中表明北京301醫院專家來過。


人都死了,可醫院最後要我們支付一萬多元的藥費。2004年3月19日,我們家屬去人民醫院開明細表,找到石文建主任問他北京301 醫院的專家會診怎麽解釋?石文建說:“不光這一項,還有老幹部處治費3090元。”家屬繼續詢問老幹部處治費怎麽解釋。石文建說:“這錢勞教所說它們花,市委書記陳滿親自下的令,不惜一切代價也得搶救。”

陳愛忠被灌食致死後送醫院搶救

陳愛忠,男 ,33歲,張家口市懷來縣北辛堡鎮蠶房營村人。于2000年9月12日從張家口市被送到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第六大隊强制逼迫放弃修煉,後被野蠻灌食致死。

2000年12月29日,陳愛忠全家七口:父親陳運川、母親王蓮榮、大兒子陳愛忠、二兒子陳愛利、大女兒陳淑蘭、小女兒陳洪平和,大女兒之女李穎,七人到北京天安門爲法輪功上訪,結果全家四人被害死,兩人仍被關押。

2001年9月12日,已被折磨得雙手雙腿全部殘廢的陳愛忠,被判勞教三年,秘密送往荷花坑勞教所。陳愛忠絕食抵制,在絕食的第九天,也就是被野蠻灌食的第3天下午3:30,陳愛忠心臟驟然停止跳動,沒有脉搏、瞳孔擴散。當時在場的有參與灌食的獄警王玉林和幾個犯人,還有所部幹部及其他隊的幹警。後來陳愛忠還被送往唐山市人民醫院進行“搶救”。9月20日這一天年僅33歲的陳愛忠被勞教所奪去了生命。

因修煉法輪功,陳愛忠全家七口四人被害死,兩人仍被關押。


孟金城被打死後只讓家屬看見後腦勺

孟金城,男 ,50歲,河北唐山遵化市堡子店鎮舊寨村法輪功學員。孟金城因散發法輪功真象材料遭綁架,被遵化市610非法送到唐山市勞教所迫害。就在進唐山勞教所當天的2003年7月7日,被毒打致死。

7月7日上午十點多鐘,因不肯駡法輪功,勞教所副大隊長王玉林指使八九個犯人毒打孟金城。下午4點多,孟金城暈倒了。勞教所把他送到唐山市工人醫院搶救,後經證實孟金城已死亡。

第二天勞教所讓犯人寫了個假證明,說孟金城怎麽“犯病”的,得了“心臟病、糖尿病、腎虛綜合症”,怎麽“及時搶救”的,强迫值班人員簽字。

孟金城的家人要求見遺體被拒絕,只允許家屬在室外隔著門上的玻璃看,不准進病房去看,只能看到死者的後腦勺。孟金城遺體被勞教所匆忙火化了。火化後,勞教所還要向其家人索要兩萬元的醫藥費。

宋友春,男,54歲,河北省秦皇島青龍縣土門子鄉土門子村法輪功學員。


宋友春死不瞑目,遺體被掏空

宋友春,男 ,54歲,河北省秦皇島青龍縣土門子鄉土門子村法輪功學員。2003年12月2日上午被抄家後被關進青龍看守所,14天后的12月15日晚6點迫害致死。家屬證實,宋友春被害死後,遺體還被警察掏空了所有器官。

宋友春死不瞑目,被害死後,遺體還被警察掏空了所有器官。

在宋友春的追悼會上,前來送行的鄉親們。

有學者分析說,趙英奇在2003年12月30日就被放到了天平間,兩天后北京301醫院的專家來給他“治療”,當時趙英奇是真的死亡了,還是深度昏迷了?醫院對他進行了什麽“治療”呢?陳愛忠都死亡了還被送醫院搶救,是搶救人呢還是搶救器官呢?孟金城的遺體爲什麽只讓家屬看見後腦勺,警察對遺體做了什麽手脚?宋友春的遺體被明目張膽的掏空了,隨手找來的幾個例子,加上臺灣病人兩天后的活體肝移植,無疑給國際社會提供了一個重要綫索:

唐山荷花坑勞教所發生過盜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而這種罪行可能還在持續著。立即調查,阻止反人類罪行的延續,這是每個“能稱之爲人”的人的責任。

圖片來源:明慧網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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