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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每年逾兩百件緩起訴 義務勞動取代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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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市十七日電)配合公益團體及社區服務替代的緩起訴,不只可讓被告不用入獄服刑,還能為社會增添不少志工;台南地檢署統計,自一九九三年實施緩起訴制度以來,南檢每年平均兩百多件緩起訴案件,提供五十多個機關團體義務勞動。

緩起訴義務勞動取代入獄服刑,不僅受到被告的歡迎,也增加社會的勞動力,被告可以在不影響工作、維繫家庭親人關係之下,從事社會服務,除有自新機會外,還能獲得社會肯定。

南檢今天指出,很多被告的罪行都不重,檢察官念在被告沒有前科,且有悔意,以緩起訴替代入獄服刑,部份人義務社會勞動後,積極回饋社會,甚至成為義務勞動單位的志工,為社會盡一份心力,令人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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