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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被告判賠 消基會和法官將有消保觀念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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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二十二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成立超過二十五年,一向是消費者權益的守護者,甚至被形容為「企業殺手」。日前,一起青江菜農葯殘留檢測案,消基會首次被業者控告,並遭法院二審判決賠償,消基會對判決結果表示不可思議,準備上訴,消基會與法官將會有一場消保觀念戰。

消基會在一九八0年成立,是一個純公益的民間團體,堅持的信念就是伸張消費者權益、建立安心的消費環境,二十多年來,許多民眾只要有消費委屈或糾紛,第一個都會求助消基會,而消基會五、六十名義務律師群,更讓多數民眾相信消基會是消費者權益的守護者。

去年底,消基會慶祝成立二十五週年慶時,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說,「消基會早已不是任何人的組織團體,而是已是屬於社會民間共有的資源」,「消基會」無形中已塑造成為保障消費權益的金字招牌。

在法院二審判決消基會在青江菜檢驗農葯殘留案敗訴,並須賠償原告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時,外界曾形容是消基會首次挫敗。

消基會副董事長程仁宏則表示,消基會對二審判決結果感到不可思議,但並未覺得是挫敗,因為消基會一路走來,都是抱持「以保護消費者權益為宗旨」的使命感,用最高的消費權益標準為消費者把關,法官卻因觀念偏差,判決消基會敗訴,消基會將在收到判決書後,立即提出上訴,消基會專業律師群有信心,高標準捍衛消費者權益的做法,絕對有信心勝訴。

這起青江菜農葯殘留檢驗官司,消基會敗訴主因是法院認為,消基會只採用政府公告三種檢驗方法中的一種,檢驗有過失。

消基會秘書長黃怡騰認為,二審判決法官該上消保課。消基會檢測的商品,都是依照消費者可能購買的途徑,在市場隨機採樣,遭檢測出有農葯殘留的青江菜標榜是有機蔬菜,消基會就用有機蔬菜標準檢驗。

他說,政府公告的檢驗法有三種,消基會採取其中一種,只要檢驗有農葯殘留,就不能稱為有機蔬菜,如果是一般蔬菜,標準就會比較低,但消基會堅持,在維護消費者權益上,有機蔬菜價格較貴,就該用最高標準接受檢驗。

在法院判決中也提到消基會在檢測青江菜農葯殘留時,有干擾因素未排除。

程仁宏指出,消基會的農葯殘留檢測是委託國家(王留)公實驗室所做,一切依照國家制訂的標準作業,法院的判決不能凌駕國家標準,如果國家標準不週延,應該由政府修改,但在修改前還是要遵循現有的標準。

消基會捍衛消費者權益的用心不容否認,法院二審判決消基會敗訴是事實,消基會已決定上訴,是否能如消基會所言會勝訴仍是未知數,但可預見將是消基會與法官的消保觀念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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