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基地台自治條例 縣府設法闖關

人氣: 2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4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淑婷/北縣報導〕基隆市行動電話基地台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遭交通部駁回,台北縣政府打算繼之而起,研擬基地台自治條例,縣府以「建築管理」為擬法基礎,要求業者架設基地台前,必須知會北縣府,如架設地點屬違建、違法加蓋等,將拒絕業者架設。

現由交通部全權管理

依據現行法規,基地台架設由交通部電信總局「全權」管理,業者申請架設基地台,僅需向電信總局申請,核准後業者可至選定地點架設,地方政府無權介入,地方政府每年只會收到電信總局給的基地台總量統計,至於基地台設置地點則無法掌握,業者有「中央遠,地方管不到」的心態,往往出現違法架設情事,甚至出現4、5坪大的頂樓,擠滿數十支基地台的駭人景象。

縣府盼把關架設地點

電磁波是否危害人體仍不明,民眾抗議聲浪不斷,工務局代局長柳宏典無奈說,基地台是中央核准、抗議卻直搗地方政府。日前北縣議員才要求,縣政府應擬定基地台管理自治條例,目前「台北縣行動電話基地台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已送北縣府法規會初審,其中規定「基地台不得設於違章建築、有礙公共通行與安全或影響建築物結構安全之處所」。

工務局使用管理課長田玉昶表示,依據自治管理條例,業者拿到交通部核發的執照後,必須知會北縣府,經北縣府派員會勘架設地點,確定沒有違章建築、違法加蓋等問題,業者才能架設基地台,等於北縣府有權擔任「中間人」。

詳細規劃期順利過關

田玉昶說,記取基隆市自治條例遭交通部以「與中央權限牴觸」理由駁回,北縣改以「建築管理」為基礎,但法規會認為部分法條仍有牴觸電信法之嫌,要求工務局進行修改,務必做到立於不破之地。

目前不少縣市也打算擬定自治條例,但高雄市、台中市、基隆市都闖關失敗,台北縣能否成為第一個成功案例,田玉昶表示,只能拭目以待。

拆除違建基地台 不乏前例

〔記者鄭淑婷/北縣報導〕大哥大基地台架設「違建」是否可拆,台北縣過去有先例,今年1月樹林市某民宅,上方12支基地台遭抗議,地方查出架設位置屬「違法加蓋」,基地台陸續遭到拆除。

樹林市潭興街某民宅頂,架設了12支基地台,由於附近緊鄰住宅區、小學,遭當地居民抗議,地方人士、縣政府多次勘查,發現基地台架設的8樓房屋,實際與建築圖上的7樓不符,頂樓、加高的屋突明顯是加蓋的違建。

地方人士表示,業者當時堅持基地台有交通部核准執照,屬於合法架設,但「合法」的基地台架設在違建上頭,應連帶歸於違建的一部分,且基地台範圍超出建築面積的8分之1,因此12支基地台陸續拆除,算是自力救濟以違建抗基地台的成功案例。

北縣府拆除大隊隊員也指出,公寓屋突部分經常被出租架設基地台,但其實屋突屬於整棟公寓居民所有,如果要架設基地台,必須要經過所有居民同意,並不是由一個人同意就可裝設,工務局擬定的自治條例中也強調,架設於社區、大樓公共空間,需經所有住戶同意,不能由屋主決定。

無照基地台 全面清查報請拆除

〔記者鄭淑婷/北縣報導〕在自治條例尚未經過交通部通過前,台北縣政府要求29鄉鎮市公所發文各里長,清查轄內所有基地台數量與位置,工務局代局長柳宏典表示,清查結果將比對核准執照,不符者送交通部電信總局處理、拆除。

全台灣基地台抗爭不斷,業者不時以廣告看板、水塔遮蔽,企圖蒙混闖關,北縣府訂定基地台管理自治條例,更首度採取地毯式動員,日前要29個鄉鎮市公所,委託里長清查里內所有大哥大基地台,並且拍照存證,工務局使用管理課人員表示,目前清查工作大致完成,僅剩少數鄉鎮市未把資料送達。

柳宏典表示,台北縣內的大哥大基地台,地方政府只知道約有8000多支,但架設的地點根本不知道,議員除要求擬定管理自治條例,更要求北縣府了解「基地台位置」,才轉而透過里長體系,要里長調查轄內基地台,並送交公所造冊管理。

過去地方政府對基地台架設,權限可說是微乎其微,經常有違法架設情事,只要發現有建物上方出現基地台,業者常利用「偷渡」方式加設基地台,例如申請一支卻裝2支,導致幾坪大的頂樓,擠了1、20支基地台。

柳宏典進一步指出,大動作清查基地台,等結果全數出爐後,將比對核准執照,如有違法架設,一律送交通部電信總局拆除。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