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欺等罪 南韓檢方對黃禹錫採不羈押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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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十二日專電)調查「為病患量身複製培育幹細胞造假事件」的南韓檢察當局,今天以違反「特定經濟犯罪處罰法」上的「詐欺」、「業務上挪用公款」、以及違反「生命倫理法」等罪嫌,將曾經一度被南韓政府封為「第一號國家科學家」的黃禹錫,採取了不羈押立案的措施。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特殊搜查組今天上午在首爾市瑞草洞檢察廳辦公大樓,透過電視現場實況直播,就有關「幹細胞造假事件」經過五個多月調查結果,發表了前述內容的終結報告。

檢調當局強調,黃禹錫坐鎮指揮了包括在美國「科學」雜誌以捏造的資料檔案,發表有關成功複製幹細胞的研究論文等在內的整個造假過程。

尤其,黃禹錫於二○○五年九月,利用虛假論文進行媒體抄作,爭取到國民的信任與愛戴後,以誇張不實的研究成果,向「農業協同組合」和「SK集團」各騙取了十億韓元的研究贊助金。

檢方指出,黃禹錫於二○○○年十月至二○○五年二月之間,向「新產業戰略研究院」以採購研究用牛隻的名目,挪用了五億九千二百萬韓元,並透過利用親友名義開設的六十多個銀行戶頭進行洗錢等,迫使檢調單位在追蹤其挪用公款的資金流向時,吃盡了苦頭。

同時,黃禹錫於「生命倫理法」生效後的二○○五年一月至八月之間,透過「哈娜婦產科醫院」向二十五名婦女,以提供卵子的代價,支援了三千八百韓元的「為無法懷孕的婦女進行人工受精手術」的補助費,嚴重地違反了「生命倫理法」。

至於曾震撼國際的「為病患量身複製培育幹細胞」,檢方調查結果認為,係求功心切的黃禹錫科研小組的金善鍾研究員,禁不起社會朝野期盼的心理壓力以及為了爭取黃禹錫的信任,而擅自將貯存在「米茲梅迪醫院」裡的受精卵幹細胞,和國立首爾大學獸醫院研究室的幹細胞進行摻合移殖等造假的,因此,根本就不存在所謂的「為病患量身複製培育幹細胞」。

金善鍾被檢方以違反「妨害業務」及「唆使湮滅證據」之嫌疑,予以不羈押立案。

另外,黃禹錫科研小組的核心成員李柄千、姜成根、尹賢洙教授,因涉嫌以捏造的收據騙取研究經費,也被檢方以違反「詐欺罪」,予以不羈押立案。

對於採取不羈押立案的措施,南韓檢方強調,在國際社會上科學家捏造論文等事端屢見不鮮,卻沒有因此而遭羈押法辦之前例,同時,黃禹錫等已對於自己的研究生命–誠實和信任,造成了無法洗刷的污點,因而採取了前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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