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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自建烏日和左營新站 為簡化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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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十四日電)台灣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今天澄清,因應高鐵轉乘興建的台鐵烏日和左營新站,雖然高鐵興建營運合約規定應由台灣高鐵公司投資興建再租給台鐵,但為簡化權利義務關係,交通部同意台鐵的建議,二站改「共站不共構」,由政府出資、台鐵設計興建。

媒體報導,台鐵烏日、左營新站依「高鐵興建營運合約」規定,應由台灣高鐵公司投資興建,卻在未修約的情況下,改由台鐵興建兩處新站。

台鐵企劃處今天證實,依照興建營運合約,兩處新站應由台灣高鐵公司投資興建,資產也屬於台灣高鐵公司,興建後提供台鐵使用,並向交通部收租金。

台鐵企劃處處長劉志正表示,台鐵希望簡化雙方權利義務關係,因此建議烏日及左營兩站「共站不共構」,直接由政府出資、台鐵負責設計與興建。這項建議獲交通部核定,交通部並於二千年十一月八日與台高公司簽訂共站協議書。

對於媒體質疑台高公司原規劃兩站總興建經費新台幣六億餘,如今改政府出資,總經費暴增三倍餘,劉志正表示,烏日、左營新站原本台高公司規劃為陽春車站,僅有土木、結構、建築裝修、機電工程等基本轉運功能,無任何商務服務空間,不敷台鐵使用。

施工中的兩處新站增加規劃商務服務空間,外加軌道、號誌、電務、地下停車場、站前廣場及購地等費用,因此工程費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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