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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拍纠纷多 消基会:平台业者应加强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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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二十四日电)网路拍卖可节省许多经营成本,消费者也可不限时间方便购物;不过,网路拍卖纠纷却不少,根据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调查,消费者遭遇的网拍问题,以货品规格与实际不符最多,消基会认为雅虎奇摩、台湾eBay、PChome online等平台业者应加强商品征信,不能置身事外。

消基会曾接获五十八件有关网拍纠纷申诉案件,尤其是当购物需透过虚拟网路刊布的照片及文字叙述来辨识时,往往发生与实际物品有明显差异,或者有恶意诈欺情形。为了解消费者在网路拍卖交易过程的实际遭遇,消基会在五月十六日至二十一日,进行问卷调查,一共回收三百二十六份,今天公布调查结果。

消基会指出,在调查对象中,有百分之八十五点八九的消费者回答曾经利用拍卖网站购物;有百分之三十点零六消费者曾经遇上“卖方货品规格、说明与实际货品不符”;百分之十三点一九的消费者曾经遇上“瑕疵货品,卖方却不赔偿”。

百分之十一点三五的消费者曾经遇上“付了钱却未收到货品”;百分之十一零四消费者曾经遇上“业者拿仿冒品伪充真品贩售”;百分之十点四三的消费者曾经遇上“下标后,卖方却反悔不出售”。其他问题还包括交货迟延、网页告知内容不正确等。

消基会认为,拍卖网站的交易平台业者,不应只是提供买卖双方交易平台,更应主动加强卖方信用程度及商品真伪等征信业务,确实保障消费者权益,不能置身事外,且平台业者应订定周全的申诉机制,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平台业者应积极介入协调。

目前“奇摩拍卖”与“eBay拍卖”处理交易纠纷,要收取新台币七百元的手续费,消基会认为费用过高,平台业者提出“附条件”的赔偿门槛,例如无实体的物品(如线上游戏相关物品)不赔,预售、预购、代购等卖家当时无真实物品不赔,商品属于“禁止刊登商品”时不赔,若买卖双方任一评价为负分者不赔,种种限制,会使得赔偿变得诚意不足。

消基会也提醒消费者,网拍购物前,务必先对拍卖网站、出卖人的信誉评价等项目主动了解,但仅能作为参考标准,而非完全信任,货比三家后,再决定是否下标购买,切勿冲动,消费后务必复制下标订货的网页内容,留下证据,供作日后消费产生纠纷时的申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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