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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保法初審 衛署:墮胎前應有三天思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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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三日電)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上午初審優生保健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婦女墮胎是否應強制「六天思考期」仍無共識。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王秀紅說,官方立場認為施行墮胎手術前應有三天思考期,是參考國外經驗與國內團體意見訂出的平衡點。

衛環委員會今天並案審查民進黨籍立委林岱樺(高雄縣)等人提案,及國民黨籍立委楊麗環(桃園縣)等人提案的優生保健法修正草案,修法重點在婦女施行墮胎手術前應有六天思考期,政府並提供輔導諮商,積極鼓勵婦女繼續妊娠。

王秀紅表示,檢視全球一百七十七個國家相關法規,只有十七個國家立法規定婦女墮胎前強制接受諮商;其中有八個國家訂有二十四小時到三天不等的思考期,衛生署經文獻探討後,整合國內各團體意見,訂出三天思考期的官方立場。

國民黨籍立委侯彩鳳(不分區)提出學者粗估數據表示,全台灣每天約有一千三百八十八個胎兒被「打掉」,「台灣每天殺這麼多的小嬰兒」,立委提案希望六天思考期,衛生署卻只要三天?另一方面內政部卻不斷鼓吹生育,希望提升生育率,「政府部門立場差異竟如此大」。

王秀紅解釋,思考期天數訂為三天,主因「婦女赴院施行墮胎手術前已經過思考」,三天是平衡點。另外,以二00四年數據來看,全台灣妊娠人數為五十二萬八千人,墮胎數目近三十萬人,超過新生嬰兒數目的二十餘萬人。

民進黨籍立委黃淑英(不分區)批評,衛生署優生保健法諮詢委員會成員中,女性比例只有約百分之二十八,擁有宗教背景有四到五位。女性成員過少及宗教力量介入政府是不可思議的事,「這些宗教代表不了解台灣民情,卻參與甚至左右法律的制訂方向」,希望衛生署正視。

她指出,生命並非肉體存在,「是有內涵的」,諮商與思考確有必要,「但不贊成強制諮商與強制思考」,這是侵害人權、歧視婦女決策能力的政策,政府應提供充足的諮商管道與人力,而非以強制手段要求婦女就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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