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鳴:社會呼籲賠償文革受害者

民主黨派 社會各界 部份中共黨員紛提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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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6日訊】(爭鳴月刊記者報導)今年五月是文革四十周年,社會各界人士紛紛提出,中共當局應對文革中受迫害而死亡的家屬給予經濟賠償。不過中共當局至今無動於衷。

文革結束三十周年呼籲國家賠償的聲音

今年元旦,中共中央召開民主黨派座談會時,民建中央、九三學社、致公黨代表,曾提出:借文化大革命結束三十周年反思,是否設立「國家基金」,對在文革期間受到打擊而非正常死亡者的家屬給予一定經濟賠償,從而在政治上、法律上對文革宣告終結。

今年「兩會」期間,民盟、民建、民促中央成員中的政協委員,也提出有關這方面內容的提案。政協主席賈慶林上門勸阻未果。

四月初,各民主黨派、社會各界和一些黨內人士,都就文革四十周年及文革結束三十周年,向中共中央、國務院、人大常委會提出建議:(一)召開高規格文革反思會議;(二)建立文革紀念館、碑等,作為國民教育、黨史教育的警鐘;(三)設立對文革期間非正常死亡及傷殘人士和家屬賠償基金。

彭真聶榮臻習仲勛82年曾提「國民賠償基金」

早在一九八二年九月,中共十二屆一中全會後,彭真、聶榮臻、習仲勛首先提出,設立中央、地方二級「受文革傷害國民賠償基金」。當年,陳雲、徐向前在中央政治局表態支持,提出基金從兩個方面調撥:國家災難特撥款、地方政府稅收款和中央、省級級織部的黨費。彭真、聶榮臻、習仲勛都提出:政治上平反後,必須從經濟上作出賠償,二者合一才是法律上的終結。

當年擬出的賠償範圍

當年提出的賠償範圍:(一)在文革時期被政治迫害致死人士;(二)在文革時期因受政治迫害而非正常死亡人士;(三)在文革時期因受政治迫害,造成家破人亡者。

當年擬定的賠償金額

當年,中央政治局曾討論過賠償問題,但因有爭議而中止。反對者所持理由為:政治上已對文革作了結論,對政治迫害造成的冤案,基本上已落實政策;如果作經濟賠償,國家很難承受這筆巨額資金,云云。

當年曾擬訂非正常死亡人士的賠償金額,分為三檔:五萬元、二萬元、五千元。社會知名人士、專業界人士,五萬元;城市職工、家屬,二萬元;農村地富家屬,五千元。如果進行賠償,預估需支付一百二十億至一百四十億元。當年對三十七萬八千五百多名被定性為敵我矛盾的國家幹部,平反後補發工資、福利共四十二億三千七百多萬元。

文革中生命財產的損失

葉劍英在十二屆一中全會後的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曾披露文革遭受迫害及死亡人數;(一)規模性武鬥事件,四千三百多件,死亡十二萬三千七百多人;(二)二百十五萬幹部被批鬥,三十萬二千七百多名幹部被非法關押,十一萬五千五百多名幹部非正常死亡;(三)城市有四百八十一萬各界人士,被打成歷史反革命、現行反革命、階級異己分子、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反動學術權威,非正常死亡六十八萬三千多人;(四)農村有五百二十多萬地主、富農(包括部分上中農)及家屬被迫害,有一百二十萬地主、富農及家屬非正常死亡(編者按:此數超過土改中地富死亡二十二萬的五倍);(五)有一億一千三百多萬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政治打擊,五十五萬七千多人失蹤。

文革期間,被抄家的資產(包括金銀、珠寶、現金、存摺、文物古玩等)價值二千五百多億元,歸還及作價賠償的,僅一千三百多億元,其餘均下落不明。

社會要求賠償呼聲強烈

目前,正值文化大革命四十周年、文革結束三十周年之際,社會上對給予文革受害者賠償呼聲很強烈,稱:文革結束三十年之後的今天,在時間上、條件上、形勢上,都是正當其時,也有利於構建和諧社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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