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品質全民把關 居家生活更健康

標籤:

【大紀元6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毅璋/報導‧攝影
為了積極改善公共場所的空氣品質,台灣行政院環保署已積極研擬「室內空氣品質管制法」,預計年底送交立法院審議。若順利通過,這部新法將影響台灣建築許多面向,未來台灣建築中的空間配備與設計將會有重大的改變。

好空氣臨界點

根據行政院於民國94年11月21日所召開的「一般場所室內空氣品質參考標準建議值公聽會」的「草案」說明,空氣污染物及濃度限值如下:

二氧化碳:連續檢測8小時平均值不得超過1,000ppm。

一氧化碳:連續檢測8小時平均值不得超過9ppm。

甲醛:連續檢測一小時最大值不得超過0.1ppm。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不得超過3ppm。

細菌數:連續檢測24小時平均值不得超過1,000CFU/m3。

此標準適用於一般場所的室內環境,但不適用於勞工作業場所、特殊醫療場所、物料儲放場與其他特定室內場所。而詳細規範仍以政府機關最後公告者為之。

(資料提供:廖秋源/順光公司研發部經理)

百貨公司、電影院、展覽商場與地下街等公共場所,台灣都將列入「室內空氣品質管制法」主要的管制對象。


Point1 室內空氣不佳 影響健康
百貨公司、電影院、展覽商場與地下街等公共場所,都將列入「室內空氣品質管制法」主要的管制對象。

在百貨公司週年慶或大型室內演唱會,常見人山人海的民眾,甚至在跨年時的捷運站中,往往出入的人數可高達數十萬人之譜。臨床報告指出,處於密閉空間中的時間過久,由於空氣不流通,氧氣量不足,血液帶著含量不足的氧氣至腦部及肺部進行氣體交換時,無法完全把二氧化碳置換出來,人體組織容易缺氧,器官機能也會出現問題,輕者會頭痛、疲憊、打哈欠、噁心;重者則有意識不清,甚至昏迷的狀況,不論嚴重與否,對人體健康都有相當的危害。

Point2 公共場所將公布空氣品質

早期國內空氣污染防治法所規定的空氣品質標準,是針對室外空氣而言,環保署表示,未來公共場所中,將規定業者要設專責的室內空氣品質檢測人員來做自我管理的工作,並定期公布檢測狀況。環保署也會要求在出入口處設置二氧化碳濃度監測設備,將二氧化碳的現時濃度告知顧客,讓消費者自行決定是否入場。

而環保署在新法上路之前,為了先培養消費者的關注,將先委託專業機構檢測公共場所的空氣品質,就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醛與臭氧等進行抽驗,就像台北市的公廁檢查一樣,設立分級標章與告示來明確告知消費者。未來公共場所中室內空氣的品質優劣與否,將完全公開讓大眾知曉。

Point3 購屋優先考慮通風問題
住宅四周開窗面愈多,愈有利於空氣的流通,室內空氣品質會比較好。

崑山科技大學空間設計系主任張世豪表示,目前台灣都市中的住宅走向呈現極大與極小的趨勢,小坪數的住宅多僅有一面臨窗,甚至與鄰棟的棟距十分狹窄,即使開窗通風效果也不佳,而許多的夾層屋也都有潮濕與通風不良的問題。加上許多人習慣在家抽菸,這讓居住環境原本就先天不良的狀況更加惡化。張世豪呼籲消費者,在購屋時一定要考慮通風的問題,而自己也要改變不良的生活習慣,如此才能生活得更加舒適。長年關注此項議題的成功大學建築系教授江哲銘指出,歐美地區由於地廣,住宅的興建上較能顧及通風,而亞洲由於地狹人稠,多是大樓公寓,因此通風上普遍不佳,目前中國已開始針對部分城市的室內空氣品質來做規範,因此台灣在這方面也必須加緊腳步。

Point4 建商更重視室內空氣品質

以目前國內的「室內空氣品質管制法」所研擬的方向,未來第一階段是針對公共場所,包括新建與已完成的建築;第二階段則有可能推及到所有需請領建照與使用執照的建築物,也就是包括私人的住宅將規範其中,這樣的要求,將大大影響公共場所的業者與建商對於建築中室內空氣品質的要求。室內空氣品質法的研擬,代表政府對於民眾健康的重視,在SARS事件過後,重新喚起大眾對於空氣品質的關切與注意。而包括退伍軍人症與建築症候群等病症,也都是因為室內空氣品質不良所致。未來,室內空氣品質法的通過,將讓民眾在公共場所中的健康更具保障。(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沙塵危機解除 明後天北部懸浮微粒增
嘉縣推動資源與廚餘回收成效斐然
高雄機車定檢率偏低  環保局加強攔檢
紐約九一一受損大樓因空氣品質問題暫停拆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