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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執政六年嚴守分際 未違憲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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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二十日電)台灣總統陳水扁今天回應國親所提「十大罷免理由」指出,他依照憲法規定行事,若有不合時宜,應依修憲處理,這幾年他嚴守分際,絕無違憲亂政。陳水扁並舉出監察院人事同意權遲未行使、自由中國雷震案及前行政院長蔣經國當年主持軍事會談的例子,強調國民黨才是「違憲亂政」。

陳水扁晚間八時在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副秘書長卓榮泰陪同下,在總統府以電視連線直播方式,「向全國人民報告」。

他說,憲法若不合時宜,應該依照修憲程序修改。他反駁國親的罷免首項理由「違憲亂政」指出,他現在擁有的總統職權是他在執政前就已經存在的制度與憲法條文,更沒有憲法明文規定,總統要任命立法院的多數黨來組閣,甚至做行政院長。

陳水扁表示,「我是總統,就要依照憲法規定照辦,這樣哪裡不對」?如果大家覺得不好,應該循修憲程序修正,像是總統提名行政院長,人選須經立法院同意,或是明定多數黨組閣等內容。

他指出,五月三十一日他宣示的「權力下放」不是「違憲亂政」。他執政之初就啟動「黨政同步模式」,如果有人事、政策不同意見,就由總統親自出面或派人協調,絕不能再用國民黨那套「以黨領政」,也就是重大人事與政策,要先經國民黨中常會通過後才交給行政院院會。

陳水扁認為,政黨只是政治團體,「黨絕不能比政還大」。不過,黨政同步模式現在覺得有點問題,因此日前說的「權力下放」,也就是除了總統職權,其他黨政權力下放,即總統以後不出面也不派人協調重大人事及政策,希望黨政系統共同承擔責任。

他表示,權力下放是希望黨政系統共同承擔責任,「最後被說成是違憲亂政,說要把我罷免,這樣有道理嗎」?

陳水扁並舉監察院人事同意權遲未行使、自由中國雷震案及前行政院長蔣經國當年主持軍事會談的例子,強調國民黨才是「違憲亂政」。

他說,中華民國是五權憲法的國家,他依照憲法提名監察院正副院長及監委名單,他不是要立法院照單全收,在野黨也可以剔除一些人,但在野黨迄今不願行使同意權,讓監察院空轉一年無法查案、無法糾彈不法,「你說是誰在違憲亂政」?

陳水扁指出,依據已解密的公開檔案資料,民國七十九年十月八日,雷震案當天下午五時宣判前六小時,總統蔣介石還在總統府主持黨政軍內部協調會議,下達三大裁示,說要不能判的比十年還少,即使上訴也不能推翻,難道這個不是違憲亂政?

他並說,依照憲法規定,總統是國家元首也是三軍統帥,才能親自主持軍事會談,但在民國六十一年至六十七年,卻是行政院長蔣經國主持軍事會談,蔣經國憑什麼主持?到底什麼叫做違憲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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