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邦:地方為惡,中央有罪

王德邦

【大紀元6月21日訊】6月19日晚,陳光誠先生的母親與年僅三歲的孩子在北京回龍觀小區滕彪律師的樓下被山東趕來的警察綁架,目前所去之處尚不知道。

6月11日,陳光誠先生在被山東當地政府非法軟禁半年,又綁架失蹤三個月後由臨沂市沂南縣公安局出面宣佈以涉嫌毀壞公物與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刑拘。

陳光誠先生乃是一介盲人維權人士,他以法律為武器,以事實為依據,通過和平、理性的方式來維護自身及當地民眾的權利。如此一個平和且弱勢的人竟然遭受那樣殘酷的迫害。

6月16日,應非政府組織「國際人權服務」邀請,計劃參加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有關人權會議的四川自貢維權人士劉正有,在北京國際機場登機前,被自貢市的國保、公安和政府官員攔截,隨後被押送回自貢。6月17日23點半抵達自貢後,劉正有被直接押送到自貢市公安局匯東分局,接受了兩個小時的傳喚。在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達37個小時後,直到18日凌晨2點多才得以回到家中。

6月19日16點多,自貢市公安局匯東分局一名副局長親自帶領12名警察闖入了劉正有的家中,肆意拍攝他的家庭,人為製造一系列恐懼,野蠻地傳喚劉正有到匯東分局接受訊問。

6月15日,《中國產經新聞報》記者陽小青因揭露地方官僚腐敗,借改革之名侵吞民財,被當地官僚以敲詐勒索罪構陷,並被湖南省隆回縣法院判處一年有期徒刑。

6月8日,三峽移民維權代表付先財,因接受國外媒體採訪被警方約談,在回家途中,遭暴徒襲擊,造成頸椎骨折,胸部以下完全失去知覺,至今仍在醫院痛苦掙扎。

6月5日,著名維權律師鄭恩寵因揭露上海官商構結的黑幕而被以莫須有的洩露國家機密罪判入獄三年釋放後,上海市政府出動六輛警車、20多名警察和30多名便衣人員,(有100多人,出獄當日),將其軟禁在家中,不准他去探望94歲的母親楊金──一個虔誠的基督徒,也不准他本人到上海基督徒教沐恩堂參加宗教活動。

……

我們無力一一列舉盡每天在中國大陸這遍土地上所發生的地方官權加給維權人士的迫害。我們從這遍土地上維權人士尚處於如此災難的境況,完全可以想見普通民眾正陷身於怎樣的水深火熱之中!這是一遍充滿了罪惡的土地,這裡官權對民權的侵害,公共權力對個體權利的踐踏已到了遠超出文明社會人們可以想像的境地。然而讓人難以理解的是在如此深重的人權災難下,中國居然堂皇的擠身於世界人權理事之列,這不能不說是聯合國人權史上的一個危害深遠的玩笑,也是對聯合國人權的莫大嘲諷。同時這與中共新貴一再高唱的「以人為本」,「以法治國」,「構建和諧社會」等也是格格不入,背道而馳的。

為什麼中國大地如此血淋淋的人權災難就不能得到有效的制止呢?對此我們只能解讀為極權政體固有的罪惡使中國已嚴重裂化為權貴與社會大眾的對立。在這裡侵權是極權延續的動力,迫害是極權存在的前提,災難是極權必然的表現,罪惡是極權應有的本性。然而讓人深感悲衷的是中國廣大民眾,甚至一大批學人居然還看不清,或是不願承認中國這個極權政體已經導致出現體制性社會對抗,那就是一切掌握公權的將社會民眾要麼視同掠奪對象,要麼視同擄殺對象。應該清楚在公權與民權的對抗中絕沒有什麼中央與地方的分野,也就是說地方為惡,中央必有分。就算退一萬步中央與地方是存在不一致之處,那麼約束不了地方為惡的中央也是罪責難逃的。一個管不好自己的狗的主人是應該承擔狗所犯罪的責任的!這是個常識問題。

中國地方政府如此赤裸裸為惡,中共的中央要說不知道就太低估了他們了,而知道卻不能制止,那就要麼是有意縱容,要麼是無力管束,而無論是有意縱容還是無力管束這罪責都難逃。所以就此而言地方為惡,中央就是有罪!

如果說中央的確要洗脫罪責那就惟有切實結束地方為惡犯罪的行徑,法辦那些侵權害人的首惡之徒,將法治社會、和諧社會的高調體現於吏治中,一個管束不了自己官吏的政府是絕不可能承擔得起建立法治與和諧社會重擔的!如此我們在考察一個政府時就不能看它說了多少高遠的話,彈了多少冠冕的調,而是要看它切實保護了民眾多少權利。

當這個社會人權災難如此頻繁,維權人士慘遭如此迫害時,我們要大聲直斥:若不趕緊制止,中央,你罪責難逃!

(2006-06-19於北京)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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