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從在網上散佈謠言被拘留看汕尾殺戮事件

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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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5日訊】據《新華網》消息:浙江省金華市一名20歲的男子因在網絡上散佈虛假信息,造成社會恐慌情緒,日前被當地警方治安拘留。4月25日晚至4月26日晨,20歲的胡某以「半山腰的火焰」網名,在論壇發帖子,將發生在金華的兩起共四人被害案誇大為八人死亡,還虛構「該案犯已流竄到永康並在五金城內殺害一少女」的謠言。胡某在帖中還「提醒」:「本文絕非危言聳聽,更不是製造恐怖」「估計該案犯又會殺個回馬槍」「尤其是女性一定要有人陪伴!」標題為《金華驚現多起連環殺人案》的帖子。此帖當時引來41人次的73個回帖,帖子很快又被轉發到金華本地論壇,引起當地市民高度緊張,各種謠言更是以訛傳訛,傳得越來越離譜。當地警方以「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行為」,對胡某處以治安拘留。

嘿嘿,說到謠言,俺倒服了當局。道聽途說的東西也能入罪,要說當事人在網絡上散佈虛假信息,從理論上法理上也不能服眾。在現今沒有司法獨立和新聞自由的條件下,正義皆無從談起。換言之,任何入罪的說法也就是當局自己認定,服務於政治權力的黑箱司法如何會有正義!所以,網絡民意所表達的帖子其實網民發洩他們對當局所作所為的憤怒和質疑的一種表達。像一網友張林寫了一篇《一個醉鬼嚇跑一萬個黨員》笑話文章來對執政黨提出質疑也當作入罪證據一樣。

俺天理這文章倒不是說當局將芝麻綠豆的小事無限放大限制言論自由,俺倒是關心縮小這問題。遠的「非典」俺天理不說了,就說一下汕尾事件吧。汕尾市東洲血案開槍鎮壓殺戮村民的幕後罪魁禍首,卻只受到中共黨內的紀律處分和行政處分,沒有受到任何的刑事追究。而維護自己權益的19名村民代表及村民中的13人卻被判有罪並獲7~3年不等的刑期。

上面的例子就是放大與縮小的最佳的經典了!什麼事要放大?什麼是需要縮小?依法治國的準則又是什麼?這就得由統治者因事而定了。對於不同政見者的言論和弱勢群體無處喊冤所發出的憤怒,要入罪他們就無限放大,對維護統治的殺戮行為就無限縮小,整個社會的運作不是建立在法律管理之上,任憑統治者隨心所欲。這樣一來,整個社會就意味著失控,社會態勢已不受任何法律的制約,人民身處今天卻不能預見明天,這是一個怎麼樣可怕的社會?

社會失控意味著這個社會的壽命也就到了眼前,人們都把人身安全托給了命運,隨時都會命歸黃泉,全是靠是運氣,人人沒有安全可言,誰也不知道禍從什麼時候降下來。統治者將能被調動的力量都全部被用為對統治崩潰的防範,統治者眼裡被認為是風吹草動的都認為是造反,都是暴動,都是敵對勢力,一睜開眼全是敵人!

試問?這樣的社會是和諧法治社會?中國的法治社會建設應該把保障人權作為核心的第一目標,必須是平等保護所有人的「人權」和他們的言論自由,而不是僅僅保護權貴官員們的「人權」和他們為作欲為的權力慾。國內的官權與民權之間的巨大不對稱,只能證明當局的司法黑暗,弱勢百姓是無法可依的,因為,法律不是為老百姓而設的!法律只是統治者的一部人治的白皮書!

知恥者近乎勇,過而能改,善莫大焉,俺天理希望當局莫忌人言及早覺醒,趕快回到你們所說的依法治國的路上來,及早澄清和公佈汕尾事件的真相。因為,當地政府喪盡天良侵犯公民權益、剝奪公民基本生存權在先,慘無人道公然殺戮村民和判監因此抗爭的公民在後,如果貪官污吏開槍殺戮村民也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不用追究,那麼?日後他們還有什麼不敢做的?若果是人民的生命都得不到應有的保障,那在人民為何還要聽從這個政權?難道說真的應驗了何教授的明言:「誰叫你生在中國」???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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