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从在网上散布谣言被拘留看汕尾杀戮事件

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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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5日讯】据《新华网》消息:浙江省金华市一名20岁的男子因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造成社会恐慌情绪,日前被当地警方治安拘留。4月25日晚至4月26日晨,20岁的胡某以“半山腰的火焰”网名,在论坛发帖子,将发生在金华的两起共四人被害案夸大为八人死亡,还虚构“该案犯已流窜到永康并在五金城内杀害一少女”的谣言。胡某在帖中还“提醒”:“本文绝非危言耸听,更不是制造恐怖”“估计该案犯又会杀个回马枪”“尤其是女性一定要有人陪伴!”标题为《金华惊现多起连环杀人案》的帖子。此帖当时引来41人次的73个回帖,帖子很快又被转发到金华本地论坛,引起当地市民高度紧张,各种谣言更是以讹传讹,传得越来越离谱。当地警方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对胡某处以治安拘留。

嘿嘿,说到谣言,俺倒服了当局。道听途说的东西也能入罪,要说当事人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从理论上法理上也不能服众。在现今没有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的条件下,正义皆无从谈起。换言之,任何入罪的说法也就是当局自己认定,服务于政治权力的黑箱司法如何会有正义!所以,网络民意所表达的帖子其实网民发泄他们对当局所作所为的愤怒和质疑的一种表达。像一网友张林写了一篇《一个醉鬼吓跑一万个党员》笑话文章来对执政党提出质疑也当作入罪证据一样。

俺天理这文章倒不是说当局将芝麻绿豆的小事无限放大限制言论自由,俺倒是关心缩小这问题。远的“非典”俺天理不说了,就说一下汕尾事件吧。汕尾市东洲血案开枪镇压杀戮村民的幕后罪魁祸首,却只受到中共党内的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没有受到任何的刑事追究。而维护自己权益的19名村民代表及村民中的13人却被判有罪并获7~3年不等的刑期。

上面的例子就是放大与缩小的最佳的经典了!什么事要放大?什么是需要缩小?依法治国的准则又是什么?这就得由统治者因事而定了。对于不同政见者的言论和弱势群体无处喊冤所发出的愤怒,要入罪他们就无限放大,对维护统治的杀戮行为就无限缩小,整个社会的运作不是建立在法律管理之上,任凭统治者随心所欲。这样一来,整个社会就意味着失控,社会态势已不受任何法律的制约,人民身处今天却不能预见明天,这是一个怎么样可怕的社会?

社会失控意味着这个社会的寿命也就到了眼前,人们都把人身安全托给了命运,随时都会命归黄泉,全是靠是运气,人人没有安全可言,谁也不知道祸从什么时候降下来。统治者将能被调动的力量都全部被用为对统治崩溃的防范,统治者眼里被认为是风吹草动的都认为是造反,都是暴动,都是敌对势力,一睁开眼全是敌人!

试问?这样的社会是和谐法治社会?中国的法治社会建设应该把保障人权作为核心的第一目标,必须是平等保护所有人的“人权”和他们的言论自由,而不是仅仅保护权贵官员们的“人权”和他们为作欲为的权力欲。国内的官权与民权之间的巨大不对称,只能证明当局的司法黑暗,弱势百姓是无法可依的,因为,法律不是为老百姓而设的!法律只是统治者的一部人治的白皮书!

知耻者近乎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俺天理希望当局莫忌人言及早觉醒,赶快回到你们所说的依法治国的路上来,及早澄清和公布汕尾事件的真相。因为,当地政府丧尽天良侵犯公民权益、剥夺公民基本生存权在先,惨无人道公然杀戮村民和判监因此抗争的公民在后,如果贪官污吏开枪杀戮村民也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用追究,那么?日后他们还有什么不敢做的?若果是人民的生命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那在人民为何还要听从这个政权?难道说真的应验了何教授的明言:“谁叫你生在中国”???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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