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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迴案新發現 李雙全借據 欠共犯99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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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檢警偵辦南迴出軌案又有新發現!專案小組掌握一張李雙全的親筆借據,寫明欠本案「共犯甲男」990萬元,「共犯甲男」且供稱李雙全已先給他10萬元,檢警認為這張借據就是李雙全邀請「共犯甲男」犯案的後謝約定,預計領到陳氏紅琛的保險金後再給。

李聚寶4日赴屏東應訊時,檢警已將這項證據連同疑似犯案工具照片提示給李聚寶,希望他接受兒子犯案事實;李聚寶昨天證實檢警當天確實口頭告知此事,但他未親眼見到字條,況且內容也未敘明是共謀犯案的酬勞,證據力如何留待法官審酌。

檢警了解,共犯甲男與李雙全同為台鐵員工,兩人多次共赴中國尋歡,為應付龐大玩樂開銷,在李雙全以1000萬元利誘下,共謀搞軌,扮演與李泰安共同破壞鐵軌的角色。

李聚寶4日以證人身分赴屏東應訊時,檢察官出示根據祕密證人供述所起出的千斤頂、大鐵槌等破壞工具照片,指李泰安、李雙全兄弟與該祕密證人涉嫌破壞南迴鐵路鐵軌,但祕密證人3月17日臨時退出。

共犯甲已收10萬前金

專案小組又告知李聚寶更關鍵的證據,也就是一張寫在筆記紙的借據,上有李雙全親筆所寫自己欠共犯990萬元,根據祕密證人口供,李雙全事前已付給他現金10萬元,雙方約定拿到保險金後,李再付予990萬元,並以白紙黑字為憑。

不過,李聚寶並不接受這些證據,他昨天說,他只聽檢警口頭描述,沒有看到紙條,內容怎麼寫的?是不是李雙全的筆跡?他都不能確定,就算真有這一筆990萬元存在,又如何證明這是李雙全與祕密證人共謀的酬勞,更何況一張紙條能等同契約嗎?如果真有後謝存在,以法定票據支付不是更有效力嗎?

若李家兄弟犯案…陳氏鉅額保險金 保險公司不理賠

〔記者葛祐豪、黃明堂/高雄報導〕李雙全的一張借據,讓李家兄弟預謀殺害陳氏紅琛、詐謀保險金的嫌疑更重。檢警發現陳氏紅琛的理賠保險金高達7600萬元,若李雙全以1000萬元邀請「共犯甲男」共同犯案,兩兄弟仍可得到6600萬。

目前陳氏紅琛的7600萬保險金中,壽險100萬元已給付,未來若證明是李家兄弟故意致陳氏紅琛於死,且經法院判刑確定,其他意外險、旅遊險與短期旅行平安險共7500萬元,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

專案小組調查,今年初,李雙全替陳氏紅琛投保1000萬元意外險,3月15日再為她投保100萬元壽險及2000萬元短期旅行平安險,另外還有台鐵員工團體意外險500萬元,總計3600萬元。

南迴事故發生前,李雙全又不尋常地以慶豐銀行白金卡刷卡購買3張火車票,由於刷慶豐卡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旅遊身故理賠金額最高可達4000萬元,是國內各銀行理賠最高者,因此陳氏紅琛的總保險金額高達7600萬元。

據了解,由於陳氏紅琛死亡牽涉謀殺案,各家保險公司都靜待檢警調查結果,還未展開理賠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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