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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公務員、教師開放籌組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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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廖千瑩、申慧媛/台北報導〕台灣勞委會大委員會議昨天討論勞動三法最新修法版本,最後僅通過三法中的工會法修法版本,根據工會法通過版本規劃,勞委會將開放公務人員及教師組工會,至於組工會之後的協商權及公教禁止罷工等問題,還要再討論。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吳忠泰表示,這是讓教師與政府恢復受僱聘用關係正常化的開始。

勞動三法包括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其中除團體協約法從未修過之外,其他兩法也有多年未修,勞委會近日提出勞動三法最新修法版本,昨天僅通過工會法修法版本,預計等其他兩法都經大委員會議通過後,一併送行政院。

根據現行工會法規定,軍公教皆不得組織工會,不過,勞委會認為,人民有集會結社的自由,再加上世界上沒有其他國家不准公教組工會,希望開放讓公教籌組工會。

禁止罷工仍要再討論

昨天與會的教育部代表認為,現在教師已經有教師會了,不需再依工會法籌組教師工會。不過勞委會官員表示,若將來法令真的通過上路,等於是賦予公務人員、教師和雇主協商的權利,昨天開會僅通過開放公教組工會等工會法修法版本,其他包括公教協商權、禁止公教罷工等,都還要再討論。

吳忠泰表示,過去教師與學校政府,總被認為是從屬關係,不但教師必須聽命於政府,甚至連提供的福利都被認為是「恩賜」,未來開放教師組工會,無形中也意味著將賦予罷教的權利,開放教師組工會,只是起頭,未來還需要很多人的努力,經過冷卻期等長期運作推動,才可能用到罷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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