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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公务员、教师开放筹组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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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廖千莹、申慧媛/台北报导〕台湾劳委会大委员会议昨天讨论劳动三法最新修法版本,最后仅通过三法中的工会法修法版本,根据工会法通过版本规划,劳委会将开放公务人员及教师组工会,至于组工会之后的协商权及公教禁止罢工等问题,还要再讨论。全国教师会理事长吴忠泰表示,这是让教师与政府恢复受雇聘用关系正常化的开始。

劳动三法包括工会法、团体协约法及劳资争议处理法,其中除团体协约法从未修过之外,其他两法也有多年未修,劳委会近日提出劳动三法最新修法版本,昨天仅通过工会法修法版本,预计等其他两法都经大委员会议通过后,一并送行政院。

根据现行工会法规定,军公教皆不得组织工会,不过,劳委会认为,人民有集会结社的自由,再加上世界上没有其他国家不准公教组工会,希望开放让公教筹组工会。

禁止罢工仍要再讨论

昨天与会的教育部代表认为,现在教师已经有教师会了,不需再依工会法筹组教师工会。不过劳委会官员表示,若将来法令真的通过上路,等于是赋予公务人员、教师和雇主协商的权利,昨天开会仅通过开放公教组工会等工会法修法版本,其他包括公教协商权、禁止公教罢工等,都还要再讨论。

吴忠泰表示,过去教师与学校政府,总被认为是从属关系,不但教师必须听命于政府,甚至连提供的福利都被认为是“恩赐”,未来开放教师组工会,无形中也意味着将赋予罢教的权利,开放教师组工会,只是起头,未来还需要很多人的努力,经过冷却期等长期运作推动,才可能用到罢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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