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給媽媽的信——想像中的看守所

陳慕涵

【大紀元7月19日訊】(陳慕涵,澳大利亞永久居民,中醫碩士。2006年5月她母親香港居民曾愛華因「印刷和傳播法輪功資料」遭上海警方拘留,關押在上海浦東新區看守所,6月底正式逮捕。事發後,陳慕涵多方呼籲營救,受到澳洲政府、多位議員幫助。7月9日來到香港,得到香港多位立法會議員支持。7月12日到13日在香港中聯辦對面絕食,此後幾乎每天在那裏靜坐呼籲營救母親。7月13日起公開每日給母親寫的信。)

媽媽:您好!

下了雨後,香港今天涼爽多了。火車上的液晶電視裡預報天氣時,我留心著上海的氣溫:34°C。

50多天前,您剛被拘留時,我發了瘋似的往上海打電話想知道您的情況。抓捕您的浦興路派出所說現在他們不管審理,所以不知道情況;審訊您的浦東新區公安局總機每次把我轉到一個無人接聽的空號,在我詢問時回答:「沒人接我們也沒辦法」;關押您的浦東新區看守所表示不接受查詢。每個人都義正詞嚴,只有我抱著電話很絕望。於是我開始整天在網上搜尋關於那些地方的所有信息,結果找到一篇很有意思的廣播稿。

那是浦東新區人民廣播電台的記者去浦東新區看守所實地採訪後寫的。稿中說,那裏的食堂「飯菜飄香」,宿舍「寬敞明亮」,關押人員「安祥地幹著活」。其中一個還對記者說:「真的!這裡的警察真的不打人。」根據經驗,這種新聞中寫出來的好話未必真實,沒寫的好事肯定不存在,壞事則可以根據蛛絲馬跡推理。於是我得出結論:這個看守所肯定在強迫你們勞動,很可能用打人之外的方式逼供;食堂的飯菜未必沒有變質,宿舍也未必不狹小擁擠,而空調,是肯定沒有的。進一步想下去:為了不影響勞動進度,審訊人員很可能經常夜間提審。這樣既能確保看守所的經濟效益,又合理地剝奪了你們的睡眠時間,沒有打人而「文明」地折磨了人。可是做這些簡單的勞動能給看守所掙多少錢呢?所以還要你們每個月交幾百元的食宿費用(這一點可不是我想像出來的)。

(親愛的國安人員啊,請不要因此就去刪那篇廣播稿吧!記者已經盡力粉飾了,是我養成了正話反著聽的習慣。長期的造假宣傳,造就了多少此中高手!)

34°C。我眼前浮現出這樣的畫面:在一間窗子很少很高因而更加悶熱的大房子裡(就像夏天的體育館),您和許多人一起雙手不停地幹著活,衣衫已經濕透。半夜的提審使您疲憊虛弱到了極點,眼睛也酸脹不堪,不知不覺手中慢了下來。於是遭到一頓呵斥:「曾愛華,你在幹甚麼!」

另一幅畫面是這樣的:簡陋的醫務室裡,病床上只有涼席,您被手腳綁在床上,胃管從鼻子裡插進去。一天幾次,管教來教訓你:「你以為這樣我們就會放了你嗎?你犯了國家的法,絕食又有甚麼用!」或者和顏悅色的:「你這是何苦呢!沒有人會知道你在這裡絕食。你女兒到現在連信都沒來一封,丈夫也沒給你請律師。」您掙扎著想說話,但被胃管刺激得一陣噁心,額上冒出豆大的汗珠……

從正值冬季的乾燥的澳洲一下子來到濕熱的夏天的香港,我好幾天都不能適應這讓人整天出汗的天氣。晚上輾轉反側難以入眠,又每每在地鐵上因為溫度宜人而睡得東倒西歪,一睜眼瞧見旁人憐憫的目光。連蚊子都欺生,所咬之處留下分幣大小的皮下出血印,外加一個晶亮的水包。幾天下來,四肢盡腫。然而,媽媽,這一切好像把我和您拉近了。在澳洲我怎麼能體會到高溫的苦處呢?那個看守所地處荒郊野外,又是新建的,少不了有野外的毒蚊子。不到香港我又怎麼會知道蚊子的厲害呢?如果,我在這裡吃的苦能減輕您一點點的承受,那就讓它們全都來吧!

下午在中聯辦靜坐結束回家,我在一家藥店裡逗留了很久,細細比較著各類防蚊用品,買下幾種,準備回家試用比較後給您寄去。但願您能收到。更願當寄到的時候,您已經回家。@

女兒

慕涵 上(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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