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安徽揭黑記者孫旭東獄中傳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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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6日訊】(大紀元記者辛菲採訪報導) 因揭露當地貪官黑幕,前安徽省利辛縣廣播電視局記者孫旭東於2005年初陷冤獄,此冤情一直未得以公開,直到近日孫旭東從安徽省白湖勞改農場輾轉通過友人傳出今年2月撰寫的申冤信。

記者接到申冤信後,致電利辛縣廣電局,證實了孫旭東的冤情。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表示,孫旭東就是因為得罪了當地的官場黑惡勢力而遭此不幸的。

三次入冤獄

孫旭東68年從阜陽一中參軍,71年服役於酒泉衛星發射中心特種部隊;71年至73年在利辛縣電信局工作。73年到76年就讀於合肥工業大學。78年至2005年2月間,在利辛縣廣電局任編輯、記者。

孫旭東曾兩次入獄。1976年,在合工大讀悎氶A因揭露「四人幫」而入獄,後平反。1984年,應時任縣領導和公安局領導之邀,帶路參加抓捕重大刑事罪犯,反遭罪犯誣陷入獄,後平冤昭雪。

2005年過年期間,孫旭東為當地老百姓代書舉報、控告、申訴等材料,支持利辛縣受害冤民去省裡並進京告發利辛縣委書記駱方平、副書記任鳳英等,遭報復陷害。

駱方平、任鳳英等製造假開庭、假上訴、假審判,以「莫須有」的罪名,判孫旭東有期徒刑5年,羈押於安徽省白湖勞改農場。

利辛縣多起冤案

利辛縣原屬轄於安徽省阜陽市。2000年,阜陽市行政區變更,阜陽市一分為二,劃出亳州、渦陽、蒙城、利辛四縣,隸屬於新亳州市。

2003年開始,原阜陽市高官王懷中、肖作新、李合中等集體腐敗大案、窩案震驚全國,幾十名高官落馬判刑。原省委副書記王昭耀和亳州市副市長王德貴(原利辛縣縣委書記)腐敗案於2005年也浮出水面。

據孫旭東信中陳述,阜陽、亳州兩市是前省委副書記王昭耀、副省長王懷中、省政法委副書記李合中腐敗起家的發源地,他們在阜陽、亳州兩市結成根深蒂固的腐敗體系,而利辛縣更是他們危害最重,政治上最黑、最腐敗的重災區。

2004年2月,時任利辛縣委書記的王德貴繼續買官賣官,從省委副書記王昭耀手中買下亳州市的副市長,而利辛縣委書記駱方平(從蒙城縣縣長提升利辛縣委書記),副書記任鳳英(原政法委書記提升縣委副書記)也正是在同一時期被王昭耀等人提升上任的。

駱方平、任鳳英等為掩蓋利辛縣的腐敗情況,在利辛縣製造了多起冤假錯案。

年僅40歲的縣人大代表、村支部副書記韓恆忠被利辛公安幹警活活打死於派出所內;任鳳英報復陷害告發她的張桂軒,張桂軒老少一家五口人被關押判刑;房保蘭被利辛縣公安幹警打傷致殘,53次上訪,11次被非法關押;徐永友因到北京告狀被利辛縣公安機關腳鐐手銬押回關進看守所;任鳳英在縣委大院公開綁架關押告發她的上訪冤民張翠英;趙學則慘遭任鳳英等人報復陷害……

為民申冤遭綁架

2005年大年三十,利辛縣76歲的張桂軒同72歲的趙學則、李莉、徐永友、邵傑山、張玉俠、朱貞祥、高素華、陳學陽等受害冤民,在上訪久告無果(少則數十次,多則上百次)的情況下,含淚到省城合肥上訪,告發利辛縣委書記駱方平、副書記任鳳英、縣公安局長於國慶、法院院長陳保飛等官員。

然而,省信訪辦的西傳軍等負責人依然像往常一樣推脫。冤民們無奈,只好進京上訪。

2005年農曆正月初八,利辛縣委指使縣公安局,由公安局副局長孫亞鋒帶領數名公安,驅車進京對高素華、徐永友、邵傑山、李莉、朱貞祥等上訪舉報人進行了毆打綁架,訪民們有的被關進看守所,有的被關進拘留所或者刑警隊。

駱方平、任鳳英等把上訪群眾打成「誣告者」、「妨害公務者」、「反對黨和政府領導者」、「破壞社會穩定者」等等。

2005年2月26日夜,駱方平、任鳳英等指使縣公安局,由縣刑警大隊長王純青帶領幾十名公安,以涉嫌「誣告他人」為借口,對孫旭東進行了綁架、搜查和搶劫,之後將其關進利辛縣看守所。

孫旭東獄中受虐待

孫旭東在申冤信中描述了自己在獄中所遭受的虐待。

在被關押期間,孫旭東被搶走了省委宣傳部和全國新聞職稱評審委員會頒發的新聞職稱合格證書和記者證,還有十餘本日記,以及上訪群眾找他代書的所有上訪材料底稿等。

警察們用各種非法手段,對孫旭東進行刑訊逼供、非法提審3次長達19天19夜。提審時,警察們用棉衣捂緊孫旭東的頭部,並戴上刑具拉到一個陌生地點,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長達7天7夜。期間晝夜不讓睡覺,有時不給飯吃,手、腳和腰身,全部戴上刑具,臉上、頭上和上身潑澆茶水,孫旭東被折磨得腰身和下身陰部全部紅腫糜爛,受盡凌辱和虐待。

在刑訊逼供期間,警察對孫旭東說:這次對你的關押是「縣委常委決定的」,同時還說:你可知道劉少奇是怎麼死的?他再冤,死了以後再平反,還有什麼意義?

在利辛縣公安機關對孫旭東一次次「提審」一無所獲的情況下,駱方平、任鳳英等人指使公安對證人進行先關押、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炮製偽證。最後,給孫旭東強加了「誣告罪」、「詐騙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三個罪名。

孫旭東自我辯護

孫旭東在申冤信中指出,「更為荒唐的是:縣、市兩級檢察機關沒有任何一個人介入詢問;沒有開庭;沒有應訴;沒有辯護;沒有一個受害人指控;沒有一個證人出庭指控;沒有接到任何判決書;沒有上訴;沒有審理查清事實的情況下,一路造假,炮製假案、冤案,炮製假法律文書……」

他說,「我作為一名新聞工作者,仗義直言,為弱者吶喊,伸張正義,向強權抗衡,這本是新聞工作者的天職。多年來,我本著這一做事做人的原則,為弱勢群體提供幫助,為受害老百姓代寫控告、申訴、舉報材料,揭露了利辛縣一夥腐敗分子貪污受賄、以權謀私、瀆職枉法、官匪勾結、警匪勾結,充當社會黑惡勢力保護傘的犯罪事實。我的所作所為,觸到了利辛縣一夥腐敗分子的痛處,我也因此成了駱方平、任鳳英一夥腐敗分子的眼中釘、肉中刺,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的對象。」(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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