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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監院:吳淑珍說明翡翠耳環等向親友所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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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十六日電)台灣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長謝育男今天表示,總統夫人吳淑珍已辦理九十二、九十三、九十四三個年度珠寶、首飾更正申報,說明九十四年間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訂婚、結婚時,吳淑珍所戴的翡翠耳環等首飾是向親友所借。

監察院公布最新一期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專刊,謝育男上午受訪表示,監察院這次所公布的資料是將日前兩度行文總統府補申報九十二、九十三、九十四年度的珠寶、首飾等其他財產列入,選擇最近三個年度資料,主要考量珠寶、首飾等財產不像其他財產可以查考,因此,在行政裁量權範圍內,要求府方補申報這三年度資料。

謝育男表示,總統及總統夫人吳淑珍更正申報的資料中,特別說明在二零零五年陳致中訂婚、結婚時,總統夫人吳淑珍所戴的翡翠耳環等首飾是向親友所借的,但總統府並沒有說明親友的資料,因此,監察院八月十日三度行文總統府說明親友的姓名與資料,依規定十五天內,八月二十五日前總統府必須說明,若府方不說明,也無法可罰。

根據監察院公布總統及總統夫人所辦理珠寶、首飾更正申報資料,總額為新台幣三百七十二萬五千元,總計十五項珠寶、首飾,其中五項珠寶是吳淑珍母親及朋友早年所購買贈送,不知價格,但估計每項價格應不超過二十萬元。

更正申報主要為第八項其他財產部分,有十項分別是,手錶二支(陳總統)五十萬元、鑽石手錶一支(吳淑珍)四十萬元、鑽石耳環一副(吳淑珍)八十萬元、鑽石手鍊一條(吳淑珍)十七萬五千元、珍珠項鍊一條(吳淑珍)五十萬元。

珍珠耳環一副(吳淑珍)二十萬元、珍珠戒指一枚(吳淑珍)十五萬元、黃金珍珠珠寶一套(吳淑珍)四十萬元、未切割祖母綠耳環一副(吳淑珍)四十萬元、翡翠尾戒一枚(吳淑珍)二十萬元。

其他五項價格不知的珠寶包括翡翠戒指一枚(吳淑珍母親送的)、翡翠別針(吳淑珍,連同翡翠耳環均改自母親所送翡翠胸針,其中耳環戴過幾次就還給母親)、翡翠耳環一副(吳淑珍母親舊珠寶翻新)、鑽石尾戒一枚(吳淑珍母親送的)、白玉耳環一副(吳淑珍,吳淑珍朋友在中國大陸買的白玉在台所鑲)。

依照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每件珠寶名錶價值若超過新台幣二十萬,都必須申報;如果珠寶單品價值低於二十萬,無須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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