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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澳海巡隊查獲漁民捕捉海豚 數量上萬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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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二日電)海巡署蘇澳海巡隊今天在宜蘭南方澳漁港,查獲當地籍漁船「新同泉68號」涉嫌捕捉國際保育類海豚,數量超過一萬公斤以上。「新」船船長劉國清供稱,這些海豚是自己上鉤死亡,為避免浪費才將牠們運回漁港充作漁餌。

「新」船今天上午載運一大批漁貨準備在南方澳漁港卸貨時,由於都用飼料袋包裝,同時由一名邱姓男子以貨車企圖載走,引人注意。經海巡人員前往查看時,發現有上百隻海豚的頭尾都被支解,並與鯊魚肉混在一起;這些保育類海豚其中有一半是瓶鼻海豚。

海巡人員隨後立即將劉國清、邱姓男子與兩名菲律賓籍漁工,帶回蘇澳海巡隊偵訊,並派員將船內其他一塊塊被肢解的海豚搬上岸邊清點。

劉國清表示,日前出海前往日本北海道附近的公海捕捉鯊魚時,這些海豚自己入網中鉤死亡,為避免放流浪費才將牠們撈上船,準備以後充當漁餌使用。

蘇澳海巡隊表示,經偵查這些海豚身上都有被標槍刺傷的痕跡,初步認為劉國清的供詞不足採信,全案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將相關涉案人員移送檢方進一步偵訊。這起案件也是近年來蘇澳地區查獲最大宗的違法海豚捕撈案;由於數量龐大,海巡人員直到晚間十時左右仍在清點搬運中。

海巡署表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非法獵捕、宰殺保育類海豚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時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到一百萬的罰金,呼籲漁民不要以身試法。

「新同泉68號」今年三月還因為漁具飄流超過台日暫定執法線,遭日本扣押,最後以日幣四百一十萬七千元交保,人船才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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